1.言行雅正, 举止文明, 注重形象, 着装得体, 与学生交往符合教师身份, 保持应有的界限和尺度。
2.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和联系,乐于采纳家长的合理建议,并形成具有建设性的双向关系,形成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帮助家长明确教育责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3.帮助、指导家长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4.帮助家长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不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无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情况。
6.无通过实体店或网络向家长推介任何商品现象。
7.无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情况。
8.无向学生乱收费, 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情况等。
9.无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情况。
10.无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学习行为。
11.无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及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A(90-100) B(60-89) C(6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