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开展2024学年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先锋指数测评。说明:被测评人工作与条目要求吻合度高,据平时了解表现良好的,打“A”;被测评人工作与条目要求吻合度较高,平时了解无不良反映的,打“B”;被测评人工作与条目要求相关性不大,既无突出表现又无不良反映的,打“C”;被测评人存在与条目要求相对对应的不良反映,但影响不严重的,打“D”;被测评人存在与条目要求明显对应的比较突出的不良反映,打“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