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服务机构应当悬挂统一格式的定点服务机构标识,不得私自制作、悬挂。
定点护理机构应及时提醒本机构内符合条件的护理对象在长护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或者出院后7内提出延续护理评估申请。
巡查专员安排计划制定核查方向,根据待遇享受人户籍地址规划稽核路线和上门时间。
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分中心现场咨询、信访投诉等需长护险第三方承办机构协助处理的,由分中心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