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n2025年依法治企--法律法规培训模拟测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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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每题3分,共30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方式分为()和邀请招标两种。
3.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6.下列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是()。
7.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的罚款。
8.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
9.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
10.合同履行中,若双方未约定履行地点,且合同标的为不动产的,履行地点应当为()。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40分)
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哪些规定?()
6.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8.投标文件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招标人应当予以拒绝?()
9.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等义务。
10.关于招标中的“串通投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
1.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4.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可以不提交。
5.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7.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8.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9.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10.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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