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 考生须把试题册上的“试卷条形码”粘贴条取下,粘贴在答题卡的“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框中,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 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
4. 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5. 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① 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② 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③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④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下列行为中可以成为袭警罪客观表现的是( )
简述禁止令与从业禁止的不同之处。
简述《刑法》第201条规定的对于税务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五、案例分析题(第57—58题,每题15分,共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