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与“特定机构”合作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相关情况调研

参与调研学校:区内公办、民办性质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
“特定机构”指的是培训机构教育公司等社会企业。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调研表,10月24日下班前填报完毕
学校名称
请选择
特定机构的名称及企业代码
合作动因
合作方式
合作时限(例:2020.8-2025.8)
学校支付费用
实际缴费总钱数
是否进行过可行性论证
合作效果(简要描述)
填报人
手机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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