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相关业主委员会成立原因调查问卷
尊敬的受访者:您好!为深入了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立现状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精准梳理成立或未成立业委会的核心原因,切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优化社区治理服务,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本问卷实行匿名制,所有数据仅用于工作分析,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1. 您所在的小区名称
2. 您的身份类型
镇/社区工作人员
小区业主
物业服务人员
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请注明)
3. 您所在小区的入住时长
1年以内
1-3年
3-5年
5年以上
4. 您所在小区当前业委会设立状态
已依法成立
正在筹备中
曾筹备但未成功
未发起过筹备
已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机构)
5. 您是否清楚《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中业委会成立的法定条件(如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业主人数达标、首套房屋交付满两年等)
非常清楚
基本清楚
不太清楚
完全不清楚
6. 您是否了解镇在业委会成立中的法定职责(如接收申请、发布公告、协调提供资料等)
非常清楚
基本清楚
不太清楚
完全不清楚
7. 若您是业主,您是否知晓10人以上联名可向镇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知晓
不知晓
8. 若您是镇/社区工作人员,您单位是否有专门岗位或人员负责指导业委会成立工作
有专门岗位及人员
有兼职人员
无专门负责人员
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9. 您所在小区推动业委会成立的主要触发因素是
满足法定成立条件后主动筹备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突出
建设单位积极配合推动
镇主动指导动员
热心业主牵头倡议
其他(请注明)
10. 成立过程中,镇提供的最关键支持是
及时发布筹备公告
协调获取小区规划、业主清册等资料
指导筹备组开展工作
监督投票选举程序合规性
协助完成备案手续
其他(请注明)
11. 成立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阻力是
建设单位不配合
物业服务企业阻挠
业主参与积极性低
镇指导不到位
无热心业主牵头
程序不清晰
其他(请注明)
未成立/筹备未成功业委会的小区
12. 未发起业委会筹备的主要原因是
未满足法定成立条件
业主对业委会认知不足、需求不强
无人牵头组织
担心成立后引发矛盾
镇未主动引导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反对
其他(请注明)
13. 筹备未成功的主要原因是
镇指导流程不清晰
筹备组与镇对法规解读有分歧
建设单位拒绝提供必要资料
业主参与率未达标
投票程序被终止
筹备组人员精力不足
镇人手不足无法提供有效支持
其他(请注明)
14. 您认为镇在推动业委会成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对法规执行不到位
指导积极性不高
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协调力度不够
存在偏袒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
流程繁琐、效率低下
无明显问题
其他(请注明)
15. 您对镇在业委会成立工作中的服务态度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16. 您认为镇最需要加强的工作是
加大《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主动排查符合条件的小区并引导筹备
简化指导流程、明确操作指引
强化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约束
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提高工作效率
其他(请注明)
17. 对于通过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机构)解决业委会缺位问题,您的态度是
支持,能快速填补管理空白
观望,需明确职责边界
反对,更希望成立正式业委会
不了解
18. 您对镇推动业委会成立工作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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