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公司《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负面清单自查表

为持续开展“清朗”行动,实现清单化管理,从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发挥作用,维护党和集团的网络形象,请全体员工如实填写负面清单自查表。
1. 姓名:
2.

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含有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等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含有相关内容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3.

组织、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4.

通过网络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

5.

参与网络宗教活动、迷信活动,参与或者纵容、支持利用网络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邪教,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

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浏览、访问、使用境外的网站、应用程序等。

7.

通过网络泄露、扩散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8.

通过发布、删除网络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9.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账号、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网络虚拟财物。

10.

违反有关规定以职务身份开展网络借贷、直播带货等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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