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制度刚性很强,各级管理部门制订的文件和工作通知明确界定了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目标。
2 管理部门以及招生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不同层级和岗位的工作人员设定了相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使得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工作权限与工作义务。
3 有关硕士考试招生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不同层级和岗位的工作人员提供了统一的行动框架,使基层工作人员可以在无需频繁请示上级的情况下按照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进而实现工作目标。
4 我国承担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有显著的自中央到地方的层级结构。
5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由两类工作人员承担,一类是行政管理人员,从事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另一类是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中的专家学者,主要承担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核和评价工作。
6 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对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评价应该由专业人员(即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中的专家)来承担,且专业人员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