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信息类数字技术(如信息查询平台、农产品价格APP等)和智能农业设备(如智能农机)对我的收入提升作用不同。
对于大规模农户来说,系统设备类数字技术(如智能农机)相比于信息类技术,产生了更显著的收入提升效果。
我认为信息类数字技术在小规模农户中相较于系统设备类技术对增收的贡献更为显著。
数字技术的影响在不同区域(如山区和平原地区)对农户增收的效果存在差异。
我认为数字技术在粮食种植与特色农业等不同领域的增收效果有所不同。
在不同规模的农户中,数字技术对收入的提升效果呈现差异,大规模农户的增收效果更加明显。
我认为数字技术的异质性效应与农户的技术接受度和数字素养密切相关,数字技术对不同群体的影响效果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