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固定液量:固定液体积应为标本体积的 10 倍,确保标本完全浸没。
6、由医护人员严格执行 “双人核对”,核对项目包括: 1)申请单信息与标本容器标签信息是否完全一致。 2)标本内容与申请单描述的取材部位是否一致。 3)固定液是否充足。 核对无误后,将标本容器与申请单一同放入“病理标本 专用送检箱”中,加盖密封。感染性标本单独标注存放。
7、八对内容(申请单及容器标签):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 ID、标签信息、标本类型(组织器官、体液等)、标本名称、标本数量、标本标识、标本处理方式(固定后送检、新鲜标本等)。
8、科室护士长负责对送检病理标本质量进行每周质控。
9、发现问题标本无需理会,直接接收流程,但是要将标本单独放置于“问题标本暂存区”。
10、工作日由病理科工作人员到各门诊部门收取病理标本并与门诊护士在《临床科室病理标本送检交接登记本》交接签名。非病理科值班时间,门诊病理标本由各门诊部门护士送检验科窗口,与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双方在《临床科室病理标本送检交接登记本》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