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对象:独立董事

说明:
1.董事履职评价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六个维度。
2.董事履职评价包括董事自评、董事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评价、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同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外部评价环节。董事履职评价得分=董事自评得分×15%+董事互评得分×15%+董事会评价得分×35%+监事评价得分×35%。
3.董事履职评价的满分为100分,额外加分项共10分。

请监事对基础分的每个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总分由工作人员进行汇总统计。额外加分项由审计监察部、综合办公室根据收集核实的履职材料进行初步评分,经全体监事审核后计入监事评价得分。
您的姓名:
评价对象:独立董事  闫刚

一、履行忠实义务(10分)

评价指标: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出现违反监管部门对忠实义务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0)
(10)
二、履行勤勉义务(30分)
1.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每次扣1分;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该项不得分;每年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低于三分之二的,该项不得分;
(2)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3)召开通讯形式董事会会议,未在会议截止时间表决的,每次扣1分;
(4)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董事,未及时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5)以上分值均扣完为止。
0
5
2.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低于监管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结合董事自身情况,每低于监管和章程规定的工作时间最低要求一天的,扣减2分,扣完为止。
0
5
3.积极协助本行完成监管要求的信息报送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础分:5
评价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报送或者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5
4.独立董事应当与监事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独立董事与监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未开展的,该项不得分。
0
5
5.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以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内控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监管数据报送、信息披露等事项,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结合重点关注事项,考察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间表现。
(1)对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加强推动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2)对其他重点事项加强关注和推动,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10)
三、履职专业性(20分)
1.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本行等组织的培训、考察或调研等活动,持续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或考察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
(2)每年至少在本行开展一次主题调研活动,并围绕调研主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未开展调研的,扣5分;开展调研但未提出意见建议的,扣2分。
0
10
2.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建议,配合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会议纪要进行反馈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针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表书面独立意见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10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10分)
1.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或本行对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或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推动本行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履行职责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发现股东、其他单位、个人对本行进行不当干预或限制的,未及时主动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自主履行职责,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五、履职合规性(15分)
1.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职过程中不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做到廉洁从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履职过程中利用董事身份,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地位之便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的,该项不得分。
0
5
2.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并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报告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按照监管和本行规定,及时告知自身本职、兼职、关联关系及其变动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任职情况不符合监管要求或与本行存在利益冲突的,扣2分至5分;
(3)因未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导致本行产生相关损失或被监管提出整改意见的,该项不得分。
0
5
3.推动本行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和守法合规经营,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持续跟进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定期听取本行关于案件风险防控、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及问责(如有)情况通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未持续监督推动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将酌情扣分;
(2)监管意见中提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存在问题的,将酌情扣分;董事本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该项不得分。
0
5
六、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15分)

评价指标: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基础分:15
评价规则:
1.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党委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
2.未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应积极为本行“大党建”工作建言献策;
3.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0)
(15)
评价对象:独立董事  李鹰

一、履行忠实义务(10分)

评价指标: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出现违反监管部门对忠实义务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0)
(10)
二、履行勤勉义务(30分)
1.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每次扣1分;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该项不得分;每年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低于三分之二的,该项不得分;
(2)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3)召开通讯形式董事会会议,未在会议截止时间表决的,每次扣1分;
(4)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董事,未及时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5)以上分值均扣完为止。
0
5
2.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低于监管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结合董事自身情况,每低于监管和章程规定的工作时间最低要求一天的,扣减2分,扣完为止。
0
5
3.积极协助本行完成监管要求的信息报送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础分:5
评价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报送或者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5
4.独立董事应当与监事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独立董事与监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未开展的,该项不得分。
0
5
5.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以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内控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监管数据报送、信息披露等事项,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结合重点关注事项,考察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间表现。
(1)对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加强推动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2)对其他重点事项加强关注和推动,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10)
三、履职专业性(20分)
1.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本行等组织的培训、考察或调研等活动,持续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或考察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
(2)每年至少在本行开展一次主题调研活动,并围绕调研主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未开展调研的,扣5分;开展调研但未提出意见建议的,扣2分。
0
10
2.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建议,配合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会议纪要进行反馈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针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表书面独立意见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10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10分)
1.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或本行对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或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推动本行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履行职责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发现股东、其他单位、个人对本行进行不当干预或限制的,未及时主动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自主履行职责,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五、履职合规性(15分)
1.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职过程中不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做到廉洁从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履职过程中利用董事身份,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地位之便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的,该项不得分。
0
5
2.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并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报告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按照监管和本行规定,及时告知自身本职、兼职、关联关系及其变动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任职情况不符合监管要求或与本行存在利益冲突的,扣2分至5分;
(3)因未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导致本行产生相关损失或被监管提出整改意见的,该项不得分。
0
5
3.推动本行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和守法合规经营,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持续跟进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定期听取本行关于案件风险防控、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及问责(如有)情况通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未持续监督推动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将酌情扣分;
(2)监管意见中提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存在问题的,将酌情扣分;董事本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该项不得分。
0
5
六、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15分)

评价指标: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基础分:15
评价规则:
1.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党委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
2.未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应积极为本行“大党建”工作建言献策;
3.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0)
(15)
评价对象:独立董事  严太华

一、履行忠实义务(10分)

评价指标: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出现违反监管部门对忠实义务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0)
(10)
二、履行勤勉义务(30分)
1.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每次扣1分;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该项不得分;每年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低于三分之二的,该项不得分;
(2)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3)召开通讯形式董事会会议,未在会议截止时间表决的,每次扣1分;
(4)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董事,未及时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5)以上分值均扣完为止。
0
5
2.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低于监管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结合董事自身情况,每低于监管和章程规定的工作时间最低要求一天的,扣减2分,扣完为止。
0
5
3.积极协助本行完成监管要求的信息报送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础分:5
评价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报送或者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5
4.独立董事应当与监事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独立董事与监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未开展的,该项不得分。
0
5
5.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以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内控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监管数据报送、信息披露等事项,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结合重点关注事项,考察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间表现。
(1)对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加强推动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2)对其他重点事项加强关注和推动,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10)
三、履职专业性(20分)
1.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本行等组织的培训、考察或调研等活动,持续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或考察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
(2)每年至少在本行开展一次主题调研活动,并围绕调研主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未开展调研的,扣5分;开展调研但未提出意见建议的,扣2分。
0
10
2.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建议,配合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会议纪要进行反馈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针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表书面独立意见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10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10分)
1.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或本行对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或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推动本行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履行职责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发现股东、其他单位、个人对本行进行不当干预或限制的,未及时主动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自主履行职责,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五、履职合规性(15分)
1.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职过程中不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做到廉洁从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履职过程中利用董事身份,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地位之便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的,该项不得分。
0
5
2.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并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报告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按照监管和本行规定,及时告知自身本职、兼职、关联关系及其变动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任职情况不符合监管要求或与本行存在利益冲突的,扣2分至5分;
(3)因未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导致本行产生相关损失或被监管提出整改意见的,该项不得分。
0
5
3.推动本行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和守法合规经营,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持续跟进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定期听取本行关于案件风险防控、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及问责(如有)情况通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未持续监督推动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将酌情扣分;
(2)监管意见中提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存在问题的,将酌情扣分;董事本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该项不得分。
0
5
六、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15分)

评价指标: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基础分:15
评价规则:
1.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党委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
2.未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应积极为本行“大党建”工作建言献策;
3.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0)
(15)
评价对象:独立董事  王建新

一、履行忠实义务(10分)

评价指标: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出现违反监管部门对忠实义务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0)
(10)
二、履行勤勉义务(30分)
1.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每次扣1分;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该项不得分;每年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低于三分之二的,该项不得分;
(2)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3)召开通讯形式董事会会议,未在会议截止时间表决的,每次扣1分;
(4)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董事,未及时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次扣1分;
(5)以上分值均扣完为止。
0
5
2.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低于监管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结合董事自身情况,每低于监管和章程规定的工作时间最低要求一天的,扣减2分,扣完为止。
0
5
3.积极协助本行完成监管要求的信息报送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础分:5
评价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报送或者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5
4.独立董事应当与监事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独立董事与监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未开展的,该项不得分。
0
5
5.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以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内控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监管数据报送、信息披露等事项,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结合重点关注事项,考察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间表现。
(1)对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级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风险及损失的应对处置,加强推动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2)对其他重点事项加强关注和推动,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10)
三、履职专业性(20分)
1.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本行等组织的培训、考察或调研等活动,持续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或考察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
(2)每年至少在本行开展一次主题调研活动,并围绕调研主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未开展调研的,扣5分;开展调研但未提出意见建议的,扣2分。
0
10
2.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基础分:10
评价规则:
(1)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建议,配合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会议纪要进行反馈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针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表书面独立意见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0
10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10分)
1.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或本行对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或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推动本行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履行职责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发现股东、其他单位、个人对本行进行不当干预或限制的,未及时主动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自主履行职责,未做到的将酌情扣分。
0
5
五、履职合规性(15分)
1.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职过程中不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做到廉洁从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履职过程中利用董事身份,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地位之便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的,该项不得分。
0
5
2.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并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报告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按照监管和本行规定,及时告知自身本职、兼职、关联关系及其变动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任职情况不符合监管要求或与本行存在利益冲突的,扣2分至5分;
(3)因未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导致本行产生相关损失或被监管提出整改意见的,该项不得分。
0
5
3.推动本行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和守法合规经营,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持续跟进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
基础分:5
评价规则:
(1)未定期听取本行关于案件风险防控、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及问责(如有)情况通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未持续监督推动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将酌情扣分;
(2)监管意见中提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存在问题的,将酌情扣分;董事本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该项不得分。
0
5
六、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15分)

评价指标: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基础分:15
评价规则:
1.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党委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
2.未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应积极为本行“大党建”工作建言献策;
3.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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