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低于监管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结合董事自身情况,每低于监管和章程规定的工作时间最低要求一天的,扣减2分,扣完为止。
3.积极协助本行完成监管要求的信息报送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础分:5
评价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报送或者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独立董事应当与监事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基础分:5
评价规则:独立董事与监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未开展的,该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