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规章制度、职业操作规程,对实习生未做到 放手不放眼,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的疏忽、不良事 件视其严重程度,每次扣带教者10-20分。
2、未有效落实本岗位职贵(如:病情难察不及时、治疗 和护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视请节每次扣10-20分。
3、毒麻药等未按管理规范落实,对用药错误等应急处理欠妥,每次扣10分。
4、因安全防护招施未落实、责任心不强发生患者烫伤 、跌倒、管道脱落,护理措施落实不当出现皮损等护理缺陷,视其严重理度,每次扣10-40分。
5、出现护理缺陷或纠纷不上报,扣40分,如后果严 重进入法律程序则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