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进口发光二极管(LED,税号8541.41),供应链如下:
晶圆在台湾地区流片制造;
芯片在菲律宾完成焊接工序,该工序增值比例为12%;
半成品送至泰国完成封装工序,该工序增值比例为25%;
最终产品从泰国直接运至中国。
问题1: 该货物报关单上的“焊接及封装工艺发生地”应如何填报?
问题2: “商品在该地加工后的增值比例”应如何填报?
问题3: 该货物的原产国(地区)应申报为哪里?依据是什么?
问题4: 若该货物在泰国的封装增值比例为32%(单独计算),焊接地仍在菲律宾(增值12%),原产国应如何申报?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