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分级判定标准

一、违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公司HSE体系手册中安全生产禁令、保命条款等判定为严重违章
2 进入作业区域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防护用具 进入生产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未穿工作服、劳保鞋等
3 未经授权代替他人签字 如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确认、审批环节,联锁解除票审批等
4 填写虚假工作记录 如未实际开展巡检填写巡检记录、篡改巡检仪时间等
5 违章指挥员工违反操作、检修规程进行操作或冒险作业
6 未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人员作业
7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如未持有电工证进行电缆接线作业、未持有焊工证从事焊接作业等
8 涉高毒化学品介质的作业未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仪等防护装备 如硫化氢、甲醛、一氧化碳、氨介质等
9 设备、管线打开前未进行能量隔离
10 接触危险传动、转动部位前未关停设备或未采取可靠的能量隔离措施
11 涉水作业未穿救生衣 如进行循环水池滤网清理等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等
12 应急救援前未采取自身防护措施 如受限空间救援人员未佩戴空气呼吸器、系挂救生绳等
13 携带非防爆手机、烟火等进入明令禁止区域 如进入乙炔气柜、CO气柜重大危险源等明令禁止区域
14 在禁烟区域吸烟
15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16 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17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存在侥幸心理、放任自流 如发生可燃介质泄漏未及时处理导致非计划停车或安全事故事件等
18 按潜在后果严重程度认定的其他严重违章情形(二)动火作业严重违章情形
19 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气体分析(检测数据未填写视为未进行分析)或在分析数据不合格情况下进行作业 取样分析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超过30分钟,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分钟,未重新进行气体分析
20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助燃介质设备及管道动火作业,未经吹扫、清洗、置换合格,未通过加装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进行可靠能量隔离,以及采用阀门、短节或错开管道等形式代替拆除一段管道,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窜入风险的
21 动火作业前未经甲方确认全部能量隔离措施(三)受限空间作业严重违章情形
22 受限空间作业,与受限空间连通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管道未通过加装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可靠能量隔离,以及采用阀门、短节或错开管道等形式代替拆除一段管道,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窜入风险的
23 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气体分析(检测数据未填写视为未进行分析)或在分析数据不合格情况下进行作业 如取样时间与受限空间作业开始时间间隔超过30分钟,作业中断超过60分钟,作业前未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
2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顺序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或二级受限空间内分析结果不合格仍进行作业(四)高处作业严重违章情形
25 高处作业作业未佩戴或正确系挂安全带
26 登高架设作业证与高处作业操作资格证互用,从事与本工种无关的作业
27 高空抛物(五)吊装作业严重违章情形
28 起吊过程中,人员在吊物、吊件下行走或逗留
29 吊装物品时使用白色吊装带的(六)盲板抽堵作业严重违章情形
30 未经现场交底挂牌实施盲板抽堵作业(七)动土作业严重违章情形
31 动土(断路)作业前未确认地下设施
32 基坑等土建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土建专业人员审核把关(八)临时用电作业严重违章情形
33 临时用电作业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九)直接作业环节其他严重违章情形
34 未经许可开展作业
35 未到现场安全确认签批作业
36 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严重缺失的 如噪音区域未佩戴耳塞、未置换合格的易燃易爆管线使用非防爆工具
37 特殊作业审批程序错误 如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先批准,后检测分析等
38 虚假取样、应由本人签字确认未确认的等弄虚作假行为
39 特殊作业过程无人监护或者监护人未经专项培训合格,监护人擅自离岗
40 人员未开展入场安全教育进行作业的或未经岗前培训合格实施作业的
41 安排无资质人员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监护,或不具备条件盲目指挥人员作业
42 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公司技能验证开展特种作业的(十)生产操作环节典型严重违章情形
43 未落实附件3《生产操作环节高风险操作清单》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生产操作
44 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
45 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排其工作,或未经岗前培训合格独立顶岗
46 非本岗位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47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落实安全措施,擅自安排岗位人员操作,重要操作事项未按规定下发书面操作指令单等
48 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
49 未组织开车前安全检查就安排开车
50 擅自屏蔽DCS、GDS、状态监测系统报警
51 未经确认关闭或消除报警功能
52 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53 未经批准摘除联锁、擅自修改联锁逻辑
54 GDS系统报警未按规定处置
55 自动控制未投运
56 发生生产异常,未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正确处置,造成后果的
57 用电设备交出检修未办理停电手续
58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导致物料泄漏
59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
60 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等
61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62 不按规定带班、值班(十一)设备、电气、仪表操作环节典型严重违章情形
63 未落实附件4《电气、仪表高风险操作清单》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生产操作的
64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落实安全措施,擅自安排岗位人员操作,重要操作事项未按规定下发书面操作指令单等
65 指挥带病装置、设备的运行运转
66 机械设备运转时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或身体部位伸入防护区域内,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工作的
67 发生设备设施异常,未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正确处置,造成后果的
68 用电设备交出检修未停验电、未办理停电手续、未上锁挂牌
69 机泵达到紧急停泵条件仍不停运的
70 大机组不按要求投用联锁及擅自摘除联锁的
71 未经电力调度许可擅自启动1000kW以上电机
72 擅自退出继电保护、更改继电保护逻辑及定值的
73 擅自修改联锁逻辑、擅自更改报警限值的
74 未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或指挥员工变更设备设施和操作程序
75 在盘后操作联锁投切,未办理联锁投切作业票,擅自操作的
76 未经审批,违反电气闭锁装置管理规定强行解锁,擅自投/退保护压板的
77 锅炉缺水仍继续运行的
78 锅炉炉膛熄火后未切断燃料供应,或未进行充分吹扫即重新点火的
79 无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操作特种设备的 如叉车驾驶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违规驾驶;未取得起重指挥证Q1,操作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T,且提升高度大于等于2m的起重设备等
80 未办理检修交工艺手续,擅自操作设备的
81 转动、输送设备检修完成后,防护设施未恢复,擅自启动设备的
82 安全阀、爆破片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的 如安全阀根部阀未打开或加盲板
83 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
84 违规在机械设备移动方向作业或滞留
85 交叉作业未采取“错时、错位、硬隔离”措施
86 涉及交叉作业风险,承包商单位之间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
87 未持有允许作业绿卡,实施作业的
88 未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的
89 使用一张作业票多个地点开展作业或不同作业共用一张作业票(制度允许的除外)(十一)生产操作环节(较大违章)
90 工艺参数超设防值、超设计值、超工艺卡片未及时处置,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91 装置联锁触发后未及时查明原因,并逐一消除联锁触发条件,强行复位开车
92 涉及生产的重要指令、异常工况未交接
93 擅自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94 未经单位同意,私自顶替他人上班
95 使用叉车时,超载、偏载或单叉作业
96 使用叉车时,冲击性和快速叉取货物
97 使用叉车时,采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98 使用叉车时,人员站在叉车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99 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非起重吊装机械进行起重吊装作业、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或载人行驶
100 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叉车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或载人行驶
101 人员通过或站在叉车起升部件下方,叉车载人作业、行驶
102 擅自操作非管辖装置的DCS画面
103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工程师站进行操作
104 同一联锁因同一原因在15天内执行两次或两次以上临时解除联锁的(十二)设备、电气、仪表操作环节(较大违章)
105 控制系统(DCS、SIS、PLC)程序下装,未办理仪表作业票的
106 电仪设备检查、检修时擅自操作工艺阀门的
107 电石炉电极硬断、软断后,未及时停电检查进行处置的
108 自卸车车厢未回位在道路行驶的
109 汽车起重机作业时,行走驾驶室内有人、吊物经过驾驶室上方
110 起重机提升和载重限位器等安全报警装置故障或未投用
111 汽车起重机三色指示灯故障或未投用
112 钢丝绳轮盘有贯穿缺口
113 使用吊钩回扣到链条或钢丝绳上进行吊装
114 吊钩防脱钩装置损坏
115 吊钩钩尖受力
116 双行链手拉葫芦下吊钩组件翻转使用
117 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
118 手拉葫芦起重链条使用过程中扭转或打结
119 手拉葫芦起重链润滑不好、链条卡涩,使用过程中两人或多人强行用力拽拉
120 手拉葫芦制动器不可靠,不能立即制动且可靠支持住载荷
121 采用多台葫芦起重同一台工件时,操作应同步且单台葫芦的最大载荷不应超过其额定载荷的70%
122 吊索具吊装载荷标识或标牌缺失的
123 吊装带打结、交叉、扭转、栓结使用
124 吊装带有明显缺陷 如边缘或表面有割裂伤等
125 使用吊装带、钢丝绳等遇棱边未落实防割伤措施
126 吊装带软环张开角度超过20°
127 千斤顶受力点不平整坚实
128 被吊物就位时,未使用绳子或钩子等辅助就位
129 吊物未接近地面,作业人员提前到被吊物附近准备就位
130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索具打结
131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为吊装锚点(六)临时用电作业(一般违章)
132 手持式电动工具和潮湿环境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电流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
133 其他用电设备开关箱漏电保护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
134 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做重复接地(除Ⅱ类和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135 工作零线未经过漏电保护器
136 接地线断开或虚接
137 采用螺纹钢作为接地体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138 当日作业结束,电源箱开关未断开
139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未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
140 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未采用黄/绿组合颜色软绝缘导线做电气连接
141 用电单位电工每天使用前未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未对配电箱(柜)进行检查签字,未对漏保进行测试
142 送电单位电工未上、下午对用电设备进行巡检检查,未对配电箱(柜)进行检查签字
143 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
144 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少于2处
145 夯土机械使用人员未穿戴绝缘手套或扶手未设置绝缘护套
146 夯土机械时,电缆缠绕、扭结或被夯土机械跨越
147 作业人员站在水里用电作业
148 手持式电动工具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有破损,绝缘和保护不完好
149 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设备危险运动及转动部位防护罩缺失或不完好
150 拆除的电缆线头无可靠的绝缘保护
151 配电箱盘面操作部位有明显带电体明露
152 接、拆线路作业时,无监护人在场
153 临时用电线路的绝缘破损,金属线芯裸露(七)动土作业(一般违章)
154 未绘制动土作业点示意图、地下设施及管网、电缆、通讯电缆布置图
155 绘制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与实际作业地点、地下设施不符
156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
157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未从下而上进行
158 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行挖掘
159 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距离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小于1m处,堆土高度大于1.5m
160 作业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61 无法确定动土作业风险时,动土前未安排人员开挖探坑和(或)探沟
162 动土深度超过1.5m或虽小于1.5m但存在人员跌落伤害风险时,安全警戒区未采用脚手架钢管搭设硬隔离防护栏
163 开挖深度≥1.5m未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164 相关专业未识别出地下隐蔽设施(管道、电缆、通讯等)或已识别的隐蔽设施与实际不符
165 机械开挖作业时,无关人员在警戒区域内穿行或者停留(八)盲板作业(一般违章)
166 盲板未安装合格垫片(两侧均需安装),螺栓未紧固
167 盲板材质不符要求
16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未使用防爆工具
169 在盛装过可燃气体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有动火作业
170 在盛装过可燃液体的管道上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地点15m内有动火作业
171 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72 未绘制盲板图
173 现场盲板位置、编号等与盲板图、表、作业票不一致
174 盲板上下游阀门未上锁、挂牌、编号(九)作业许可证(一般违章)
175 作业终止监护人未及时确认终止作业
176 开票人未在作业终止或票证到期30分钟内完成作业验收关闭
177 作业已开始,作业许可证未点击开始作业
178 未办理电子作业票(办理纸质版票代替电子作业票)(十)直接作业环节其它违章情形(一般违章)
179 作业人员、监护人、带班人对主要风险及措施不清楚实施作业
180 带压堵漏等特殊情况未设置逃生通道
181 作业JSA分析主要危害辨识及措施制定漏项
182 作业主要风险防控措施未落实
183 票证中制定的管控措施未落实等
184 施工机具未经检验贴标或不合格投入使用 包括移动梯子、电动工具等
185 当作业环境内容发生变化时,未立即停止作业
186 用手替代工具可能存在危险的操作 如使用角磨机、电锯等切割小物件时,未使用夹具夹紧工件和材料,直接用手、脚等部位固定等
187 管道上阀门、法兰、螺栓、仪表、滤网等拆除时,未在作业点进行准确标识
188 特殊作业及非常规作业未使用带远传功能的视频监控设备对警戒隔离区域以及作业人员全程视频监控
189 视频监控信号未传输至监控中心 同一责任人重复出现按一般违章判定
190 视频监控未对准作业面
191 监护人未经变更擅自更换
192 监护人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情或参与作业
193 作业方案中制定的主要安全措施没有针对性
194 未落实作业升级和带班要求
195 带班人员不在现场履职
196 新入厂3个月的承包商人员独立作业
197 涉及能量隔离的作业,能量隔离设施未上锁、挂牌 如电气隔离开关、阀门、手操器、操作开关、急停开关、电源开关或气源开关等
198 高压清洗作业,软管使用压力超过其制造厂推荐的工作压力
199 高压清洗作业软管没有明确的承压标识
200 高压清洗软管接头未使用柔性扣连接
201 高压清洗作业,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或运转时维修设备 如承压状态下紧固、乱动软管的连接接头
202 作业检查表、受限空间进出登记表等应由本人签名的由他人代签
203 有坠落风险的孔洞、洞口(坠落高度小于2m)等无防护措施
204 自行开展受限空间、动火作业气体检测时未记录气体检测过程
205 涉易燃易爆介质管线、设备打开时未使用防爆工具或使用非防爆工具未采取防爆措施的
206 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07 职业禁忌人员从事职业禁忌类作业
208 重大危险源罐区、易燃易爆介质罐区动火作业未使用布控球视频监控的
209 使用梯子作业,未执行一人作业,一人扶梯要求
210 叉车、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作业时,警戒区域内有人员未撤离(十一)生产操作环节(一般违章)
211 未落实重要操作“手指口述”、关键操作“双确认”等要求
212 调小报警音量、报警处置不及时
213 未及时响应装置所有报警 如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火灾报警系统报警后不分析原因、不到现场确认随意消除报警
214 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报警信息未实现连续记录的
215 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16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 如作业票或检查表中的措施已确认但实际未落实
217 叉车使用前未对车辆本体和安全装置检查确认,带病运行
218 叉车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未停止使用
219 驾驶人员未系安全带
220 叉车驾驶人员未取得公司内部准驾证
221 叉车物品遮挡驾驶人员视线时未专人引导,或时速超过5公里/小时
222 叉车超宽、超长载物时,未专人引导,或时速超过5公里/小时
223 叉车行驶速度超过15公里/小时或未遵守限速标志规定
224 叉车转弯、经过路口或视线受阻场合以及接近、进出库房、在库房时未鸣笛警示,时速超过5公里/小时
225 叉车在坡道上停车、转弯和横跨坡道行驶
226 叉车空档滑行
227 叉车行驶过程中升降货物
228 驾驶人员离开叉车时,未按要求规范停车 如未将货叉降至地面,叉车未熄火,钥匙未取走等(十二)设备、电气、仪表操作环节(一般违章)
229 电石炉电极柱调节液压缸检修时,电极柱同时开展检修作业的
230 承压类特种设备压力表(A类)故障未发现并处理,或未按照校验周期进行校验且未办理延期的
231 电石炉电极柱检修工艺配合调整电极位置时,现场作业人员未撤离炉盖区域
232 超额定载荷使用行车起吊物品的
233 安全阀根部阀门未加锁扣或未打铅封的
234 关键大机组特护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特护巡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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