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不得有损害 、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有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损害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
不得通过 、论坛、讲座、网络媒体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不当言论,或编造散布 信息、不良信息。
不参与色情、 、吸毒、斗殴、 等违法行为,或在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中出现有违教师身份的言行。
不歧视、侮辱、威胁、打击报复学生,不虐待、伤害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 。
不得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 行为。
不得利用 资源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及其特定关系人索要或收受财物,或借款,不得参加由学生、家长及其特定关系人安排支付费用的 、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不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 活动,向学生、家长及其特定关系人进行商品营销,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进行微商活动或拉选票、圈粉。
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 补课。
不抄袭剽窃、不当署名、买卖 ,不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不违规征订 资料或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