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
心理中心办公室:茂德楼一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大厅前台预约)
心理咨询室地点:心理中心109心理咨询室
心理咨询电话:0996-8778568
心理咨询QQ:1548550243
一、来访者正式接受咨询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凭登记接受咨询。首次咨询须履行预约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将根据本中心相关规定,具体安排咨询时间、咨询地点和咨询人员。
二、预约成功后,请按确定时间进行咨询,迟到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本次咨询自动取消,再次咨询须重新预约。失约的情况将取消本周预约机会,可重新预约下周咨询时间,如连续两次失约,将取消本月的咨询预约机会。
三、咨询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咨询师有权拒绝来访者的非合理要求,来访者有维护自身权益和向相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四、咨询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尊重、保密的行业守则。来访者有权单方面中止咨询,有获得平等、尊重的权利,有自由支配自身隐私的权利;咨询老师有权根据自己情况实施对来访者的转介或终止咨询,有维护自身平等、尊重等权利,有严格履行对咨询内容的保密义务,但保留遇到严重危机来访者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或其他重大、紧急情况实施告知相关个人或部门的权利,有权经过技术处理,在他人不能识别的情况下,将来访者案例用于教学、学术交流、研究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与来访者共同商定、实施咨询计划,共同承担解决心理问题的责任和义务,来访者应积极努力配合咨询老师工作,共同完成咨询任务。
若对以上知情同意内容没有异议,请开始填写问卷内容。
为更好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工作,需要评估和初步了解您目前的情况,请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所填内容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于此问卷中的任何疑问,均可在首次咨询中,与咨询老师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