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身体约束适度实施率专项查检表

1. 科室
2. 基本信息
患者姓名
住院号
责任护士
3. 遵循最小化约束原则
  • 不适用
保护性约束:非一类管路的认知障碍患者(昏迷患者或肌力≤2级的患者除外)    
限制性约束:ECMO/气管插管患者/一类管路的认知障碍患者(昏迷患者或肌力≤2级的患者除外)
4. 告知约束目的:约束前向患者/家属告知目的、风险,并签署签署知情同意书
5. 约束部位:约束部位应给予皮肤保护
6. 约束松紧度和有效性
  • 不适用
约束带/约束手套腕部松紧度以能容纳1~2横指为宜,避免压迫关节、血管、神经
约束带/约束手套的带子应固定在患者不可及处,不应固定于可移动物体上
保持约束肢体的功能位及一定活动度,限制性约束约束后手臂抬高不超过30°
7. 约束过程的观察:每2h松解约束带/约束手套查看局部皮肤颜色、温度、感觉、局部血运等情况
8. 约束环境:约束中宜使用床挡,病床制动并降至最低位
9. 解除时机评估:符合约束解除指征时应及时解除约束
10. 约束记录与医嘱匹配度:查看约束记录开始时间与医嘱是否一致
11. 记录约束部位皮肤情况:每2h观察并记录约束约束松紧度、局部皮肤颜色、温度、感觉、局部血运等情况
12. 开始/结束约束有记录:开始约束/解除有评估记录
13. 查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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