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分题库-5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判断题
56.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6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57.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自愿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58.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59.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质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61.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62.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63.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64.题干:国家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65.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6.题干: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根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67.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68.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9.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0.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无需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但要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71.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运输企业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2.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3.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有单位应不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4.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5.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76.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77.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国安部门报告。
78.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79.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80.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81.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
82.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83.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84.题干: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但无需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6.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87.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88.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89.题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应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90.题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91.题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道路运输企业应对企业所属运营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车内车辆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92.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93.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乘客或者货主承担。
94.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95.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96.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可以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97.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98.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99.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生安全事故遇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0.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生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01.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02.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生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03.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道路运输过程中,造成5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为一般事故。
104.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事故的内容包括针对事故已采取的措施。
105.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106.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
107.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08.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09.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110.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11.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报告不包括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12.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113.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114.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事发地主管机关进行报告,等待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救援,不得擅自采取应急处置。
115.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116.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117.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118.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上报相关部门,经审批后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9.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120.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121.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122.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无需向社会公布。
123.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救援命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124.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25.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126.题干: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127.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128.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普通级以上。
129.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130.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131.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车辆转移所有权或者车籍地时,车辆技术档案可以不随车移交。
132.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133.题干:从事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业务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实施检验检测,出具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并在报告中备注车辆技术等级。
134.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客车、危货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每12个月进行1 次检测和评定。
135.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标准。
136.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137.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138.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139.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客车、危货运输车的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140.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信用管理。
141.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达标管理,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142.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143.题干: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144.题干: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购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
145.题干:对新出厂车辆已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驾驶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其进行拆卸。
146.题干: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删除、篡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的历史和实时动态数据。
147.题干: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影响道路运输经营者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148.题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
149.题干: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可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150.题干: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51.题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通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随时或者定期调取系统中的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数据。
152.题干: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153.题干:旅游客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154.题干: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55.题干: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56.题干: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157.题干: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3年。
158.题干: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159.题干: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160.题干: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161.题干: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162.题干: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承担集团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集团母公司(一级,简称集团总部),可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子公司转出资金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处理,集团总部收到资金作为专项储备管理,不计入集团总部收入。
163.题干: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 ,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164.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应急演练预案。
165.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预案衔接,但无需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
166.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167.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168.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只需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169.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评审的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70.题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171.题干: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172.题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173.题干: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174.题干: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75.题干: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76.题干: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装备和物资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交通运输工具、装备、物资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无需补偿。
177.题干: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78.题干: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179.题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 处置、终止与善后等活动,均适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180.题干: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81.题干: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专业应急队伍。
182.题干: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志愿者不可以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183.题干: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从事经营活动的,不能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84.题干: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85.题干: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客车在设计和制造上应保证发动机排气不会进入客厢。
186.题干: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车长大于等于6米的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应能监测动力电池工作状态并在发现异常情形时报警,且报警后5分钟内电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
187.题干: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应设置足以使其减速、停车和驻车的制动系统或装置,且行车制动的控制装置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
188.题干: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制动系统的机构和装置应经久耐用,不会因振动或冲击而损坏。
189.题干: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方向盘允许有摆振等异常现象。
190.题干: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横、直拉杆允许拼焊。
191.题干: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辆不应设置有货厢(货箱)加高、加长、加宽的结构、装置。
192.题干: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灯具不应破损、缺失。
193.题干: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员视区部位应无裂纹、破损,客车、重中型货车驾驶人员视区以外的车玻璃不应有穿孔或长度超过50毫米的裂纹,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194.题干: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或等于40毫米。
195.题干: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货车和挂车的载货部分可设计成可伸缩的结构(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主车后部的延伸结构除外)或设置有乘客座椅。
196.题干: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客车、货车的前风窗玻璃翻水器应能正常工作,关闭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初始位置。
197.题干: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估、策划、培训、自评(检查)、改进与提高五个阶段。
198.题干: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专项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99.题干:道路运输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00.题干:道路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201.题干: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管理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物品的运输车辆船舶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卫星定位系统应按规定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在运行期间允许关闭卫星定位。
202.题干: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管理单位宜根据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配备防暴叉、防暴盾牌、橡胶棍、防暴头盔、防刺服、强光电筒等安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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