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三大员”/后备“三大员”能力素质考核评价尺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平、可比,现就评分标准及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评价等级及分值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分值:
1.优秀:96分
2.良好:89分
3.合格:82分
4.不合格:75分
二、等级比例控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比例控制评价结果,按总人数四舍五入确定上限人数:
1.优秀:不超过本单位“三大员”总人数的20%
2.良好:不作比例限制,由各单位结合日常表现据实评定。
3.合格:不作比例限制,由各单位结合日常表现据实评定。
4.不合格:不作比例限制,由各单位结合日常表现据实评定。
三、领导打分权重
由单位领导按不同组合进行加权打分,最终得分为领导加权平均分:
1.三位领导参与打分:
装置主任打分占40%、其他领导打分各占30%
2.两位领导参与打分:
装置主任打分占60%、其他领导打分占40%
3.一位领导参与打分:
由该领导单独打分,评分即为最终得分。
四、评价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大员”履职能力评估。
2.请各单位领导于每月1日至5日期间,通过扫描“三大员”/后备“三大员”评价二维码开展评价工作。
3.请各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烯烃部X月份“三大员”/后备“三大员”能力素质考评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综合管理室。
4.综合管理室每月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开展“三大员”/后备“三大员”履职能力评估综合成绩的统计评定工作。
5.请各单位及综合管理室高度重视,规范执行,确保考核评价工作真实、准确、有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