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二(组2)

欢迎大家参与本实验的第二个环节。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模拟人身伤害案的案卷材料。

请根据您所获得的信息,做出您认为最合理的判断。


注意:

阅读没有时间限制,请确保您已理解案件内容后,再点击进入下一页。

1. 您的姓名/昵称

案卷编号:CV-CR-2024-089

一、案件背景

案件类型:人身伤害纠纷

时间:2024年4月5日,晚上8:30左右

地点:某市小区地下停车场B区

当事人:

原告/声称受害者:张女士,32岁。

被告:李先生,35岁,同小区住户。


二、基本案情陈述

据张女士报案称,当晚她在地下车库步行至自己车位时,与驾驶车辆准备离开的被告李先生因行车通道让行问题发生口角。张女士指控,在争执过程中,李先生情绪激动,故意用车门撞击她后,又推搡了她,导致其失去平衡,右脚严重扭伤。

李先生对此予以否认。他承认双方发生了口角,但坚持自己并未用车门撞人,也未曾推搡。李先生称,张女士是在后退避让车辆时,自己不慎踩空,右脚崴在了路缘上。

由于事发角落无监控覆盖,且现场无直接目击证人,双方陈述矛盾,事实真相不明。


三、核心证据: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报告

本案的关键证据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提供。

证据名称: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报告(节选)

检验所见

对被鉴定人张女士的右踝关节进行检查。可见其右踝关节呈内翻内旋位强迫姿势。踝关节正常轮廓已消失,外踝及下方软组织呈弥漫性肿胀,并可见青紫色与暗红色瘀斑融合交错。 触诊局部张力高,压痛剧烈。踝关节活动因肿痛受限。

初步诊断:

右踝关节内翻内旋性损伤(II度扭伤),伴外侧副韧带损伤及关节周围软组织挫伤。

图片:


四、双方主张总结

原告方(张女士)主张:被告故意伤害,伤情是暴力行为的直接结果。

被告方(李先生)主张:仅有言语冲突,伤情是原告自己不慎扭伤所致。


请根据您刚才阅读的案卷材料,认真回答以下问题。

(不要借助人工智能产品、书籍等辅助工具)

2.

基于以上材料,您认为被告李先生是否应对张女士的伤害负主要法律责任?

3.

您认为李先生对张女士的伤害负有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是多少?

完全没有可能(0)
有极大可能(100)
4. 您同意以下说法吗:李先生应当对此次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5. 您认为张女士所受的伤害非常严重。
6. 法医鉴定报告对您的责任判断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7. 您对自己做出的上述判断非常有信心。
这是实验的最后一部分,请您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8.

刚才您看到的法医鉴定报告中,关于伤情的证据是以什么形式呈现的?

9. 请根据您在阅读案卷材料(特别是伤情证据部分)时的真实感受,对以下陈述进行评价
  • 程度很低
  • 程度低
  • 程度稍低
  • 程度一般
  • 程度稍高
  • 程度高
  • 程度很高
我感到同情(为受害者感到难过)
我感到不适/反感(材料让我不舒服)
10.

您的年龄

11. 您的性别
12.

您是否接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

13.

您的法学教育年限是 ______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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