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民主测评调查问卷(陈曦)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要求,现对拟提拔人选开展民主测评。本测评分为2个部分,请您根据日常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测评和填写。本问卷无记名,测评结果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本次考察对象:陈曦。
      
                                                                                                              保利长大二分公司公司干部考察组
                                                                                                                            2026年4月24日
第一部分  民主测评调查问卷

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维度,涉及政治品质、职业道德、业务素养、经营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管理效能、“一岗双责”、廉洁从业等10个指标

请注意:分值中,10分和9分为优秀,8分和7分为称职,6分和 5分为基本称职,4分以下为不称职。
测评结果取平均分。
政治品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表现出良好的政治品质,注重发挥政治思想的引导作用。
职业道德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正确对待自己、组织和他人。
业务素养善于学习,注重实践,具有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解决岗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逻辑思维能力强,在疑难险重等关键任务面前表现出积极主动和良好的业务、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决断能力,善于抓主要矛盾。
经营管理掌握企业管理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高效运行。
工作作风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作风踏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作风民主,有较强的群众观念。
工作态度勤勉敬业、恪尽职守,积极进取,踏实肯干,认真负责,甘于奉献。
工作业绩履职尽责,开展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执行,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管理效能抓落实、抓经营、强管理,加强团队建设,促进管理效能提升。
“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
廉洁从业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您对考察对象现职工作的总体评价是:
  •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陈曦
您觉得考察对象需要提升的地方有哪些?
第二部分  干部考察廉洁自律调查问卷

本部分主要考察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有无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1、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3、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4、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5、未经上级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6、未经企业上级单位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
勤俭节约方面,有无违反《长大公司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修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公办用品。
2、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
3、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
4、用公款进行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培训费及礼品费。
5、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其他费用。
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7、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在行使经营管理权方面,有无以权谋私及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
1、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将国有资产及工程项目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3、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5、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6、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在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不注重自身修养,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1、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2、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4、从事其他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为便于及时核查反映的情况,如您认为考察对象存在以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请予以列举说明(未列举视为不存在问题)。如上述问卷没有反映的问题请填“无”。
其他您认为需要反馈的廉洁从业或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如不存在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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