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把专职驾驶员、非专职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租用车驾驶员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范围,生产安全部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每月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并根据节假日及特殊气候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