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重庆市银行资本项目政策法规调查

您好。为掌握重庆辖区银行资本项目外汇政策传导执行、服务实体质效、内控制度建设执行、业务办理及风险防范情况,有效跟踪评估相关便利化政策实施质效,及时发现政策落地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本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重庆市分局拟开展资本项目政策法规调查,并将各行答题情况纳入银行考核。请各银行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答题,按时反馈。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您的答题情况保密。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银行(支行)名称:
实际填写人姓名:
实际填写人联系电话:
一、选择题
1.哪种情况申报时无需填写外债业务编号()
2.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设定的便利化抽查比例为()
3.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应在境外上市首个交易日起或超额配售完成后(),持相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省级/计划单列市区域内银行申请办理境外上市登记。
4.非金融企业可在银行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的情况为()
5.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未全部结汇的,可原币划转至资本金账户继续使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出资方式登记为()。
6.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时,涉及结汇信息报送,应在“结汇详细用途”栏标注()字样。
7.前期费用外汇账户原币划转需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准确表述重要信息,以下不属于重要信息的是()
8.以下关于外债说法错误的是()
9. 经办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0.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均应在(),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11.境内机构(不含境内银行)汇出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原则上不超过()。
12.境内企业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的情况()
1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14.下列哪种企业类型可以在银行办理外债签约及变更登记()
15.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后,其境内股东减持境外上市股份的,应在减持前或减持后(),持相关材料到境内股东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减持登记。
16.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还应提交()。
17.外商投资企业除资本变动事项外的登记变更,应提交下那些资料()。多选
18.外国投资者境内出让股权所得资金汇出,银行应根据()为申请主体办理资金汇出。
19.以下关于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20.以下关于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放款登记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21.重庆辖内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在()办理?
22.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应开立()账户?
23.外债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等。多选
24.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的审核材料包括()。多选
25.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多选
2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的审核材料包括()多选
27.外债债权人可以是境外()多选
28.个人财产转移包括哪()两种业务类型?
29.下列选项中,关于境外放款业务放款及回收正确的是()多选
30.境内机构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为机构(跨国公司除外)上一年度净资产的()
二、判断题
1.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之间的原币划转,可以直接按照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的规定办理。
2.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利润汇出业务的同时,应通过适当方式查看企业是否已完成 FDI 多报合一年报登记及其申报数据是否存在问题。
3.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及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时,均可直接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结汇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定。
4.企业申请在注册地所属省级分局所辖地区以外的银行汇出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的,应遵循实需原则:如资金集中管理需要、异地经营业务需要等。
5.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必须直接结汇。
6.新登记外债共用已有的外债账户时,须更新外债账户开关户信息表中的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字段。
7.经办银行办理支付便利化业务过程中,在报送结汇信息时,应在“结汇详细用途”栏中包含“CIPP”字样。
8.担保人、债务人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担保履约义务确定发生的情况下签订跨境担保合同。
9.境内机构在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12个月内仍未设立境外投资项目或购买境外办公用房的,应向所在地银行报告其前期费用使用情况并将剩余资金退回。
10.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审核材料不含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
11.可使用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12.银行在为境外投资标的企业做主体信息登记时,应登记最终目的公司。
13.内保外贷项下担保责任为境外债务人债券发行项下还款义务时, 境外债务人应由境内机构直接或间接持股。
14.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约定的一个境内机构向其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银行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完成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后,其他境内机构可分别向登记银行领取业务登记凭证。
15.若银行为境内非银行债务人办理从境内银行离岸部门借用的贷款提款入账、还本付息等业务,还应提醒非银行债务人在提款/还本付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非资金划转类提款/还本付息登记。
16.境内机构以境外资金或其他境外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境外直接投资,应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银行应审核其境外资金留存或境外收益获取的合规性,涉嫌以其非法留存境外的资产或权益转做境外投资的,不得为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17.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申请办理与跨境担保相关的购付汇和收结汇时,银行应对跨境担保交易的背景进行尽职审查,以确定该担保合同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
18.境内个人未对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且存在合法返程投资构架或潜在返程投资构架的,应到银行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手续。
19.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应于每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含)期间,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企业端、银行端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境外企业存量权益相关信息。
20.银行为非银行机构办理内保外贷履约资金汇出时,应向企业出具提示函,提示其在担保履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对外债权登记,并按规定办理与对外债权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
21.境内非金融企业发生跨境担保履约形成对外债权的,其对外债权余额不纳入该企业境外放款额度管理。
22.境外放款额度变更或原放款协议发生变化的(如利率调整、期限变更等),应办理变更登记,但人民币境外放款除外。
23.经登记的前期费用,可作为外国投资者对后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
24.企业分配利润应符合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5.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汇入时境内外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可视为外国投资者出资,并办理出资入账登记。
26.选择“投注差”模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外保内贷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其未偿本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超出上述限额的,须占用其自身的外债额度;外债额度仍然不够的,按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借款进行处理。
27.办理外债变更登记业务,需确认企业本次提交的申请资料信息与系统内相关历史信息一致性,及时更新资本项目系统企业净资产数据。
28.银行办理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审核通过后,应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注销手续,将反映注销原因相关内容的《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加盖银行业务印章后出具给债务人。
29.已经进入国内外汇贷款账户且按照规定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如货物贸易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债务人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境内外汇贷款,应由债务人通过购汇银行向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部门办理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后,方可办理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相关手续。
30.办理企业内保外贷注销登记业务的银行, 应核实担保人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担保人对应担保合同责任是否解除等情况, 并依照业务登记凭证、《内保外贷登记表》内容,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查看本笔内保外贷控制信息,确认是否符合内保外贷注销登记办理要求。
三、意见及建议
1.您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所遇到的困难:
2.您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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