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幼儿园家长对教师评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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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师
2.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3. 2.关心爱护全体幼儿。一视同仁,平等公正对待幼儿,语言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不训斥,不拉扯,不指责幼儿和家长。
4. 3.带班不离岗,工作时间不无故外出。不利用网络聊天、购物、玩游戏。不在班级随意接打电话。
5. 4.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有正确坐立行姿态,处处为幼儿做表率。
6. 5.教师仪态大方、仪表端庄、爱园护园、能正确使用普通话。
7. 6.尊重幼儿家长,对家长主动热情,与家长交往沟通时,态度友好、语言亲切,能有效处理好家长表达的各种意愿。
8. 7.关心、爱护每个孩子,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9. 8.教师经常通过家访、谈话、电话等形式与您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幼儿在园情况。询问孩子在家情况。
10. 9.教师教学效果好,孩子喜欢、信任老师,孩子参与、探究、动手能力、获收新知识的能力及合作交流的能力有所提高。
11. 10.老师是否经常对您的孩子进行安全及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教育。
12.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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