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作风正派,衣着得体,语言文明,举止有礼,言行符合教师身份。
3.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
4.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5.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6.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7.不收受家长礼品、礼金。
8.教学态度认真,不违规布置家庭作业,不增加学生课外负担。
9.不在教育教学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对待学生。
10.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11.不歧视、侮辱学生,不虐待、伤害学生。
家长对测评不合格项目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