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双方在实习期间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与岗位
1. 实习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康复医学科门诊、病房及治疗区进行实习
2. 协议终止: 实习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如需延长实习期,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实习条件: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医疗安全规范的实习场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及学习资源。
2. 指派带教老师: 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带教老师指导乙方的实习工作,并对乙方的实习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
3. 考核与评价: 实习期满,甲方根据乙方的出勤、工作表现、技能掌握及结业考核等情况,出具客观、公正的实习鉴定和评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行业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 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1. 遵守规章: 严格遵守甲方的考勤、保密、安全操作等各项管理制度。严禁参与
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如网络诈骗、非法网贷等)。
2. 尊重患者隐私: 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原则,严禁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泄露患者的病史、病情及个人隐私。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文明执业: 尊重医院各级工作人员,友善对待患者及家属。实习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向带教老师或科室负责人报告。
4. 维护医院形象: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拿、损坏医院及科室的物品和资料。如有损坏,应按相关规定主动赔偿。
5. 仪容仪表: 实习期间须着装朴素大方。上班时间应穿着工作服、佩戴胸牌,穿软底鞋,不得穿拖鞋或赤脚穿凉鞋。不戴夸张首饰,保持发型整洁(长发需束起),女生裙摆不得长于白衣下摆。
(二) 医疗行为与操作规程
1. 依规操作: 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和技术操作规程。所有医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医嘱处理、病历书写等)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 严禁擅为: 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医嘱、复制或私拿病历资料、模仿老师签名出具各类医疗文书(诊断书、证明书等)。
3. 谨慎沟通: 不得私自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病情。凡有私下买卖药品、介绍病人、索要或收受病人财物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实习,且不予出具实习鉴定。
4. 熟悉设备药品: 对不熟悉的设备、药品,务必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学习使用,严禁盲目尝试操作。
5. 病历书写: 认真书写跟学病历,详细记录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治疗措施,并按时交由带教老师检查、签字及评语。
(三) 安全与纪律
1. 职业安全: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规定,造成职业暴露、医疗差错或事故者,乙方及其所在学校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终止实习的处理。
2. 个人安全: 实习期间的个人生理、心理健康及财产安全由本人负责。非工作时间(包括节假日、请假离院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意外,责任自负。
3. 请假制度: 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节假日服从医院安排,原则上不得请事假。请假1天以内,须征得带教老师及科室负责人同意,其他情况详见《实习生请假条审批表》的具体规定。
4. 提前结束实习: 若因与用人单位签订拟录用协议而申请提前结束实习的,实习时间必须大于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二,否则不予以签字盖章,除需学校出具正式告知函外,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试用协议(劳动合同)及学生家长知晓就业去向同意书等齐全的手续。经科室审核,并在提交申请15个工作日后审批通过,方可办理结束实习手续。未按此程序办理者,视为单方面违约。
四、违约责任及其他
1. 纪律处分: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或直接解除实习协议。
2. 提前离岗处理: 除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4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乙方单方面提前结束实习的,甲方有权不予以出具任何形式的实习鉴定或证明。
3. 结业考核: 乙方必须通过甲方组织的结业考核,方可获得实习结业证书,未通过考核者,不予发放。
4. 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乙方确认并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