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其中,从业人数,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7.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的方式对企业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进行的评价,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18.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税法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19.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经销商,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购买之日起已纳的税款。
20.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