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设计部工作情况评价

工作情况评价满分99分(不设100分),每位参评人员只对自己所在部门内的其他成员进行评分(不评价本人)。
创意设计部85分及以上不超过5人,75分(含)至85分(不含)不得超过6人。
1. 吴婷
2. 胡渝欣
3. 王露婷
4. 马盱语
5. 郑梦洁
6. 张艺丹
7. 何梓阳
8. 戴可欣
9. 郑欣怡
10. 黄梓妍
11. 丁静怡
12. 杨晓彤
13. 汪星妤
14. 邱业楠
15. 林大卫
16.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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