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好!
请您根据项目申请材料,依据以下评审标准打分(满分100分)。同时请选择是否优先推荐该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评审项目总数的30%。
1. 选题(20%) 聚焦农业经济学教育教学改革需求,具有现实意义、问题导向和推广价值。 2. 研究基础(20%) 前期研究和教学实践基础扎实,团队相关成果丰富,具备开展项目的良好条件。 3. 创新性(30%) 改革理念、研究内容、实施路径或成果形式具有创新性,对农业经济学人才培养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 项目可行性(30%) 研究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合理,进度安排科学,预期成果清晰,具有较强的完成保障和应用推广前景。
此致
敬礼
农经教指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