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天骄小学教师师德师风问卷调查(低年段家长)
(一至三年级学生及家长共同填写)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孩子们:
你们好!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提高师德水平,请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任课老师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师德考核基本指标
1.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不负责任的思想和言论
2.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在工作时间内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6.自觉遵守市教育局制定的“有偿家教五不准”
7.热爱学习,勤于钻研业务,熟悉教学与育人规律
8.学术素养良好,恪守学术道德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
10.有教无类,不因亲疏关系或个人好恶等影响施教行为
11.不以教师地位谋取个人私利
12.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13.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
14.给予学生公平的学习机会
15.科学评价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16.与学生保持经常沟通并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17.保护和培育学生的探究精神与独立思考精神
18.关心和保护学生的安全
19.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
20.注重个人修养,自觉追求高尚情操
21.仪态端庄,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二、 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应当定为不合格等次:
1. 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 严重违反公共道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 侮辱、歧视学生,造成学生重大精神伤害的。
4.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精神和身体伤害的。
5. 对学生性骚扰的。
6. 在保护学生安全方面玩忽职守的。
7. 索要和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的。
8. 违反“有偿家教五不准”规定,情节严重的。
9. 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用的。
10. 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11. 在申报职称、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12. 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 生活作风严重腐化的。
14. 其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