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团委学生会干事考核细则
说明:此细则分为四部分,总计100分。
第一部分:思想方面(20分)
(1)思想积极向上,政治素养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5分)
(2)对学生会开展的活动,除特殊情况外,一贯积极参与,如有余力,则协助所在承办部门开展有关活动,锻炼自己,提高能力。(5分)
(3)明确学生会各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积极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并广泛宣传,为部门发展做贡献。(5分)
(4)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个人作风严谨、无不良嗜好,在测评期内无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未受学校处分。(5分)
第二部分:学习方面(30)
(1) 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的能力优良,不因工作而耽误学习。(10分)
(2) 综合成绩位列班级上游,做到学习、工作两手抓,未出现挂科和考试作弊等现象。(12分)
(3) 明确以学生身份为主导,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上课和早晚自习。(8分)
第三部分:工作方面(35分)
(1)工作态度(5分)
工作积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奋力进取,勇于开拓,善于创新,工作中任劳任怨,积极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协作能力(5分)
工作中顾全大局,从整体工作出发,具有组织协调的能力,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部长安排,并协助其它干事开展工作。
(3)表达交际能力(5分)
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言简意赅,切中要点,完备生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各种社交活动,灵活主动。
(4)工作效率(5分)
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尽量少占学习、自习时间,学习、工作高效自律,对限定时限的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不擅自延期,无办事拖拉散漫现象,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工作成效(10分)
熟悉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本部门工作能力和特长,在开展业务性强的工作中能做出正确决策,根据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反思、评价,总结经验教训。
(6)工作作风(5分)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善于学习,能虚心听取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能经常反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予以改进;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不断进步。
第四部分:生活方面(15)
(1)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不酗酒抽烟、不赌博闹事。(3分)
(2) 讲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不说脏话、粗话。讲究仪容仪表,穿戴整洁,不留怪发、不穿拖鞋、背心进入公共场所。(4分)
(3) 团结同学,友爱互助,关心集体,关爱他人。(4分)
(4)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奋自强,奋发向上。(4分)
干事所得分=团委书记评分*35%+年级辅导员评分*30%+干部评分*25%+干事相互评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