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项目如下:
①“2025年度工作先进科室”:最终评选18个。计算权重:院主要领导票数(权重30%)+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含总会计师)票数(权重30%)+全院中层干部(权重40%)。
②“2025年度工作先进个人(中层干部组)”:最终评选23个。计算权重:院主要领导票数(权重30%)+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含总会计师)票数(权重30%)+全院中层干部(权重40%)。
③“2025年度工作先进个人(普通干部组)”:最终评选161个。计算权重:院主要领导票数(权重30%)+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含总会计师)票数(权重30%)+全院中层干部(权重40%)。
名单按照笔画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