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来访药学部预约登记
根据《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及本院行风管理相关规定,来访医药代表须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并上传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备案信息表、预约登记表、廉洁承诺书等材料用于来访审核备案。本次收集的全部身份资料与证明材料仅用于院内来访登记、资质核验及行风档案留存,严格保密,不作其他用途;所提交信息务必真实有效,资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不予通过预约审批。
1.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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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院事由:
8. 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医院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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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登记备案材料扫描件:医药代表备案信息表(医药代表备案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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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登记备案材料扫描件: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药经销人员廉洁承诺书(医院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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