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统一排序投档;同分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2.专业计划调剂规则:
(1)以专业独立开班最低人数标准(30人)为依据,报名生源不足、达不到开班规模的专业,空余招生指标统一调剂至热门紧缺专业。
(2)考生填报全部8个志愿均已录满时,如考生勾选‘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调剂至尚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3.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残疾等符合职教扶持政策的考生,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
4.成绩与录取公示要求:
(1)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校内公告栏公示全体考生总成绩,同步开放考生成绩复核申请通道,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示录取名单,下发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报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