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位变换频次应根据病情、受压部位、皮肤耐受程度、移动能力和所使用床垫、体位垫的材质等因素综合考虑。
(2)病情不稳定、无法常规体位变换的重症患者,可进行缓慢、渐进、小范围的体位变换。
(3)宜取 30°侧卧位与平卧位交替进行;肥胖者若 30°侧卧位难以维持或无法使骶尾部充分减压时,可取 40°侧卧位,避免 90°侧卧位。
(6)座椅或轮椅时间超过 1 小时者,指导或协助患者进行体重转移或抬臀动作。
(7)俯卧位通气患者,宜采用头高脚低位,抬高床头 10~30° , 交替抬起受压部位,同时可在面部和其他身体受压部位使用减压工具。
(8)实施早期活动计划,在可耐受的范围内增加患者的活动和移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