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 安宁疗护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减轻痛苦、改善舒适度与生活质量。
B3 安宁疗护关注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心理、社会和精神需要。
B4 安宁疗护通常需要多学科协作,而不是由单一医生独立完成全部照护。
B6 对晚期肿瘤患者应进行系统的疼痛及其他症状评估,并动态复评。
B7 所有呼吸困难患者无论是否低氧,都必须常规持续吸氧。
B8 出现谵妄时,应同时评估药物、感染、代谢异常等可逆诱因。
B9 规范滴定阿片类药物用于控制疼痛,等同于加速患者死亡。
B10 使用阿片类药物时应评估镇痛效果以及嗜睡、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
B11 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时,应主动预防和处理便秘。
B12 发生爆发痛时,只需增加长效基础用药,无需考虑救援镇痛。
B14 与患者讨论照护目标时,应根据其理解能力、意愿和情绪状态分阶段进行。
B15 当患者具有决策能力时,家属可以在不征询患者意见的情况下完全代替其作出医疗决定。
B16 预立医疗照护计划不仅等同于签署“拒绝心肺复苏”,还包括价值目标与治疗偏好的沟通。
B18 对家属的支持可延伸至患者死亡后的哀伤风险识别与必要转介。
B19 重要的照护目标、患者偏好和家庭会议结论应在病历中记录。
B20 当本机构能力不足时,及时会诊、转诊或链接区域安宁疗护资源属于适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