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优化)
家长,您好!本次实名调查面向我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量化指标体系依据前期家长填报的家庭信息设计优化,旨在完善困难认定标准,提升精准资助实效。
您的填报对我们的资助工作非常重要,请务必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完整、如实填写。填报信息仅用于校内资助工作研判存档,严格保密。
1. 学生姓名
2. 家庭共同生活人数
3. 学生父亲就业情况
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如中高级工程师、教师、医生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企业老板
体制内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办事员、内勤等)、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教师、医生等)
生产及技术操作人员(如电工、焊工、维修工、建筑工、施工安装工、工程车或货车司机、厨师、工厂流水线或生产线操作工人等)
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社区网格员、非体制内有相对固定就业单位的普通文职、销售及其他社会服务人员(营业员、收银员、服务员、保安、快递员、外卖员、药店店员、房产中介等)
个体经营人员(家庭自主经营小商铺、小摊位且无外聘员工)
零工、临时工等(除以上情况外,无固定从业单位/无固定单位缴纳社保或无社保;工作时间不固定、就业不稳定,以临时、零散、短期务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无专业技术。如工地小工、装卸工、临时保洁、农活零工、短期勤杂等)
务农、养殖人员(以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为主要收入来源,基本不外出务工、无常态化务工收入)
失业/无业/已故/失踪/离异且未履行抚养义务,不提供经济支持
4. 学生母亲就业情况
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如中高级工程师、教师、医生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企业老板
体制内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办事员、内勤等)、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教师、医生等)
生产及技术操作人员(如电工、焊工、维修工、建筑工、施工安装工、工程车或货车司机、厨师、工厂流水线或生产线操作工人等)
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社区网格员、非体制内有相对固定就业单位的普通文职、销售及其他社会服务人员(营业员、收银员、服务员、保安、快递员、外卖员、药店店员、房产中介等)
个体经营人员(家庭自主经营小商铺、小摊位且无外聘员工)
零工、临时工等(除以上情况外,无固定从业单位/无固定单位缴纳社保或无社保;工作时间不固定、就业不稳定,以临时、零散、短期务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无专业技术。如工地小工、装卸工、临时保洁、农活零工、短期勤杂等)
务农、养殖人员(以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为主要收入来源,基本不外出务工、无常态化务工收入)
失业/无业/已故/失踪/离异且未履行抚养义务,不提供经济支持
5. 家庭近一年月人均收入
6. 家庭子女现就读于幼儿园小班、中班/高中/民办中职学校人数
0
1
2
3
4
7. 家庭子女现就读于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公办中职学校人数
0
1
2
3
4
8. 家庭子女现就读于大学及以上学段人数
0
1
2
3
4
9. 家庭年教育支出金额(估算)
10.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兄弟姐妹健康状况
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严重精神类疾病患者、瘫痪、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或失能失智人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近期经历重大手术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除上述情况以外,有需长期服药或照护的一般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关节炎等,生活能自理、不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劳动)
均健康(无上述情况)
11. 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健康状况
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严重精神类疾病患者、瘫痪、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或失能失智人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近期经历重大手术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除上述情况以外,有需长期服药或照护的一般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关节炎等,生活能自理、不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劳动)
均健康(无上述情况)/均已过世
12. 过去一年内,医保报销后,学生家庭实际承担的医疗或残疾康复、护理总支出金额(估算)
13. 家庭自有房产数量
无房
1套
2套及以上
14. 家庭最高档次房产类型
农村自建房
城区街道自建房、单位家属楼、经济适用房
普通商品住房(包含回迁小区)
经营性商铺、别墅类商品住房
15. 家庭房产面积
农村自建房≤90㎡
农村自建房91-120㎡或城区房产≤90㎡
农村自建房121-140㎡或城区房产91-120㎡
城区房产121-140㎡
>141㎡
16. 家庭拥有机动车情况
仅有电动自行车、三轮代步车等日常交通工具
5万以下代步机动车/农用机动车辆
5-10万保障型机动车辆
10万以上消费型机动车/大型营运机动车辆/大型农机
17. 家庭刚性负债余额
10万元以上
6.1万–10万元
3.1万–6万元
3万元及以下
无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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