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及《物业管理条例》知识调查问卷

本次问卷共100题,包含判断题50道、选择题50道,满分100分。题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物业管理条例》编制,请结合法律法规知识如实作答。
第一部分 判断题,对的选正确,错的选错误
1.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业主对住宅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2. 小区电梯广告、公共停车位、公共宣传栏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运营成本后,全部归全体业主共有。
3.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由物业自由支配使用。
4.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指导和协助。
5. 业主可以以未接受物业服务、房屋空置、房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6.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用。
7. 小区内的楼道、走廊、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管理。
8.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9.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只需半数业主同意即可实施。
10. 紧急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需要紧急维修的,业委会可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无需走完常规业主表决流程。
11.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小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相关设施、资料和剩余费用。
12. 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利,会随着专有部分房屋的转让而自动丧失。
13. 物业管理是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房屋、设施养护、环境维护、秩序管理的服务活动。
14. 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用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重大表决事项。
15.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无需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
16.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未参与表决、持反对意见的业主。
17. 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的收益,归开发商单独所有,与业主无关。
18.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19. 业主装修房屋时,可擅自拆除承重墙、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20. 尚未出售的空置房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
21.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
22.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小区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运营。
23. 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绿地的,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拆除、恢复原状。
24.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未明确解聘物业,且物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合同。
25. 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属于业主共有附属设施,由物业负责日常维护。
26.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一定期限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告知辖区居民委员会。
27. 业主仅享有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权,不享有收益权。
28.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服务行为,业主有权向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
29.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是业主重大事项表决的基础门槛。
30. 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应当优先用于补充建筑物维修资金或改善小区公共服务。
31. 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小区内业主的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
32. 已竣工但尚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33.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4. 业主转让房屋时,其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管理权利,随房屋一并转让。
35. 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定期公示服务收支情况。
36. 筹集维修资金、改建建筑物的表决事项,需参与表决业主中四分之三以上面积及人数同意方可通过。
37.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属于城市公共设施,不属于业主共有。
38.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业主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39. 物业服务企业因疏于管理导致小区公共设施损坏、业主财产受损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0. 业主出租房屋后,物业费只能由业主本人缴纳,承租人无需承担。
41. 利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产生的收入,物业服务人可直接全额留存,无需公示。
42. 小区无障碍设施、电梯、外墙等共有部分的维修,可使用建筑物维修资金。
43. 业主可以拒绝执行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合法决议。
44.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
45.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
46. 个人可以擅自占用、挖掘小区道路、场地,无需征得业主和物业同意。
47.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48. 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导、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49.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由业主大会制定,前期无需建设单位制定。
50.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时,应当配合新物业完成交接,不得恶意阻挠。
第二部分 选择题,每题仅有一个正确答案
51.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什么权利
52. 小区电梯广告、公共停车等共有部分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谁所有
53.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归属主体是
54. 下列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是
55. 物业服务人以下哪种行为属于法律明确禁止行为
56. 业主大会表决基础门槛中,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参与比例需达到多少以上
57. 筹集、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表决事项,同意比例需达到参与表决业主的多少以上
58. 紧急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急需维修,可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主体是
59. 下列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是
60. 业主以房屋空置为由拒交物业费,该行为
61.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应当怎么做
62. 业主转让自有房屋后,其共有部分权利
63. 物业管理的核心服务对象和权利主体是
64. 维修资金的使用、筹集情况,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
65. 业主大会合法作出的决议,效力范围是
66. 小区人防车位运营收益,扣除成本后归
67. 业主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墙、破坏主体结构,该行为
68. 尚未出售、未交付的空置商品房,物业费由谁缴纳
69.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70. 物业服务企业能否将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第三方
71. 业主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私搭乱建,有权要求整改的主体是
72.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物业继续服务、业主无异议的,合同性质变为
73. 下列哪项可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4.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告知
75. 小区公共收益的主要用途不包括
76.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违规行为,合法处置方式是
77. 房屋交付业主后,正常情况下物业费的缴纳主体是
78. 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是
79. 业主转让房屋时,随房屋一并转让的是
80. 业主针对物业服务问题提出询问,物业服务人应当
81. 除重大维修、改建事项外,业主大会其他表决事项,同意比例需达参与表决业主多少以上
82. 下列不属于业主共有设施的是
83.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受侵害业主可以
84. 物业服务企业怠于履行维修养护义务,造成业主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
85. 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多少同意才能通过
86. 下列哪种情况下,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收取物业费
87.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业主有权请求
8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所有
89.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
90.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
91.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交纳
92.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的形式是
93. 业主公约对具有约束力
94.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的原则
95.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96.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应当向收取费用
97.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
98. 您对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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