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工作票相关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及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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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并对工作票的使用作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各专业工作票、工作许可单、操作票、安全措施票、动火工作票、高处作业票和电子票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164-2010.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两票:指工作票和操作票。本标准所指工作票包括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工作许可单及相关附件:动火工作票、高处作业审批单、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安全措施、设备清单等;操作票指电气操作票。

3.2安规: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包括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高压试验部分。

4 管理职责

4.1 工作票操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运行部、检修部、研发中心(生产管理部)等部门是确保工作票、操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健环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检查考核。

4.2 安健环部

4.2.1安健环部为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4.2.2负责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的授权管理,对电子工作票系统修改内容进行审核。

4.3 各执行部门/专业

4.3.1运行部、检修部、研发中心(生产管理部)等负责在本部门所辖生产区域内执行本标准。

4.3.2 各执行部门结合本部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专业工作票、操作票管理细则,建立“两票”管理台帐。

4.4研发中心(生产管理部)负责电子工作票系统的维护和完善。

4.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名单由所在部门提名,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安健环部备案,每年12月(或适时)由安健环部负责向全公司公布。以上三种人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6 外委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申请:需持本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批准担任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的书面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红印),由组织项目现场实施的部门会签,报安健环部审核,安健环总监批准后实施。

5 工作票制度

5.1 工作票的使用

5.1.1 工作票使用按BPM工作票或附件工作票面格式填写。日常检维修工作(含长协外委项目检维修)使用BPM办理工作票手续,BPM出现故障时,用附件工作票面格式填写、审批;其他外委项目用纸张实物工作票办理工作票手续。

5.1.2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许可人许可。

5.1.3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5.1.4有两个及以上检修专业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或各专业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工作票负责人为检修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专业间配合工作。各个项目工作负责人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及时向总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1.5 一个专业/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5.1.6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理,但必须经当值运行主管同意,且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按《安规》规定落实好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预计处理紧急情况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应补办工作票。

5.2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5.2.1 工作票签发人

a)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

d)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5.2.2 工作负责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5.2.3 工作许可人

a)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必要时须补充安全措施;

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c)确认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离;

d)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负责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5.2.4 监护人

a)熟悉公司相关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现场安全措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在本公司生产相关岗位连续工作且作业天数不得少于3个月并取得安全监护人上岗资格的人员担任。

b) 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

c)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d)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2.5 工作班成员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3 工作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5.3.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录B)

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5.3.2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附录C)

a)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表1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5.3.3 热力机械工作票(附录D)

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等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5.3.4 工作许可单(附录E)

在生产区域从事建筑、搭拆脚手架、设备保温、焊接、油漆、绿化等文明生产工作,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在生产区域从事其它工作都需要办理工作票。

5.3.5 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附录F)、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附录G)

当在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物质积聚或含氧量不足的空间从事检修工作时,应另填写“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并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具体要求按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执行。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不可单独使用,只是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使用。

5.3.6 动火工作票(附录H)

当在公司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公司《动火工作管理标准》。动火工作票不可单独使用,只是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使用,不得替代检修工作票、工作许可单,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或工作许可单的编号。

5.3.7 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附录I)

当在公司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同时执行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不可单独使用,只是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使用,不得替代检修工作票、工作许可单,并应在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上注明检修工作票或工作许可单的编号。

5.4 工作票的办理程序(附录A)

5.4.1 工作票填写

a) 检修/施工工作负责人(含外委)根据5.3要求选择工作票种类,在BPM上填写对应的工作票(电子票),工作票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填写,工作票中含安全措施栏前部分均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b) 根据工作内容需附加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高处作业审批单、技术方案、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和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时,工作负责人应在相应选项中打“√”。

C)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序号    操作常用动词                                        对应设备

(1)    合上或断开                          各种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2)    装设、拆除                          接地短路线

(3)    合上或拉开                          接地刀闸

(4) 投入或停用、切换、退出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变压器有载调压 分接                                                             头、消弧线圈分接头等

(5)    取下或投上                         熔断器(保险丝)

(6)    投上或切除                         二次回路的连接片

(7)    插入或拔出                         二次插件

8)    悬挂或取下                         标示牌

5.4.2 工作票签发

a) 工作票签发人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补充工作注意事项,并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除日常检修维护外委以外的外委项目必须指定本单位的专责监护人)。签发工作票保存后提交申请,进入工作票许可流程。

b) 外委项目工作票实行“双签发”,由项目主办部门及外委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共同签发。

5.4.3 安全措施的布置与执行

a) 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在安全措施补充栏上补充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或工作票负责人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安排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b)安全措施中如需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办理停送电手续;同时停电后,必须在停电设备,包括刀闸、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处挂警示牌。

5.4.4 工作许可

a) 工作票安全措施实施后,工作许可人负责通知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b)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并在安全措施 “已执行”栏逐项打“√”。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填写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告知程控操作员和岗位人员作业内容并要求做好监管及岗位记录。许可人确认许可工作,工作负责人确认安措落实情况并向班组人员布置工作任务和风险告知,班组人员确认后工作票生效。如纸质工作票,则工作许可人需在工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后许可生效。

5.4.5 开始工作

a)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危险点进行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在所执行的工作票“检修作业危险点、危险源分析要点”中填写。同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向全体工作班人员交待清楚,经工作班组人员签名确认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b)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若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致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可以参与工作。

c) 对于连续(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连班负责者,可允许有两个或以上工作负责人相互接替,但应经过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批准,如纸质工作票应在工作票上“备注”栏注明。工作票应按班交接,各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现场的交接。

d) 需要业主监护的外委工作项目上,在工作期间业主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于连续(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监护人不能连班负责监护者,可允许有两个或以上工作监护人相互接替,但需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批准,并在工作票上“备注”栏注明;对成立“项目监管工作组”的外委工作项目,应附上项目业主监护人监护时间安排表。工作期间,监护人若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将工作监护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专职监护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e) 工作期间,如果需要增加(变更)工作班组成员,必须办理工作班组人员变更手续,并对新加入人员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学习、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后,方能加入工作。

f)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特殊原因需变更,应通知工作负责人负责停止有关人员工作,收回工作票,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办理安全措施变更手续。

5.4.6 工作间断、转移

a) 工作转移、间断时,工作班成员应全部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b) 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但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c) 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5.4.7 工作票延期

a)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工作许可人批准的工作许可期限为准。

b) 若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2小时到工作许可人处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c)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5.4.8 设备试运

a) 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将全体工作班组成员撤离工作地点,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后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

b) 如果需要变动其他工作组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相关工作票全部收回,经其他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且工作班组成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行许可手续,开始试运。试运后应及时恢复变动的安全措施。

c) 试运结束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仍应按“安全措施”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d) 运行值班员应将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关工作票的收回、试运情况和重新布置安措、许可继续工作等内容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5.4.9 工作终结及工作票注销

a)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清理现场,确认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b) 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和注销手续,并视情况向工作许可人书面交待项目检修、试运情况及存在问题。

c)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对需保留的安全措施在“备注”栏中注明并说明原因。

d)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双方确认无问题后,工作负责人发起工作完毕请求,工作许可人确认,如纸质工作票,双方在工作票中签名,盖“结束”印章,双方各留一份,工作票流程结束。

5.5 工作许可单的填写与使用

5.5.1 工作许可单由该检修(或维修、维护、施工)工作负责人负责填写,可单独使用。

5.5.2工作许可单由组织项目现场实施的部门领导审批,运行人员负责工作许可。

5.5.3 工作许可单所列安全措施由该工作负责人负责布置与撤除。

5.5.4 工作许可单的“许可、工作终结”等内容参考“5.4”条执行。

5.6 动火工作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的使用

5.6.1 动火工作票

5.6.1.1 当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办理动火工作票,作为工作票或工作许可单的附件。

5.6.1.2 动火工作票由检修人员填写,有关审批、许可、监护要求执行《动火作业管理标准》。

5.6.1.3 动火工作票随相应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一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6.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

5.6.2.1当需要在有限空间内部从事检修或生产作业时,应同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填写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作为工作票的附件。

5.6.2.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由检修或生产人员填写,有关审批、许可、监护要求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由工作许可人填写,与相应工作票一同发出。

5.6.2.3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随相应工作票一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6.3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

5.6.3.1当工作需要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同时执行高处作业制度,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作为工作票或工作许可单的附件。

5.6.3.2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由检修人员填写,有关审批、许可、监护要求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6.3.3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随相应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一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7 工作票的编码规定

5.7.1 工作票编码由SAP系统自动生成,其中专业代码RJ1代表热机工作票;DQ1代表电气一种工作票;DQ2代表电气二种;DHP代表动火工作票;XKD表示工作许可单;JLD代表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

5.7.2 工作手工票的编码由专业代码+XXXX(年)+XX(月)+XX(日)+XXX(当日开票顺序号)组成,其中专业代码RJ1代表热机工作票;DQ1代表电气一种工作票;DQ2代表电气二种;DHP代表动火工作票;XKD表示工作许可单;JLD代表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如2021年3月2日开的第一张热机手工票:RJ120210302001。

6 操作票制度

6.1 填写操作票(见附录J)

6.1.1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用,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6.1.2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6.1.3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6.1.4 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以及拉开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时,可不填用操作票。

6.1.5 操作票如一页写不完一个操作任务时,可在本页的下面留空一行,填入“下接XXXX号操作票页”字样。操作开始时间、操作任务只需填在第一页上,终了时间填在最后一页。

6.2 操作票的审批

操作人填写完操作票后,自己先审查一遍无误后,交监护人审核,再交运行主管批准。

为了保证操作项目和顺序的正确,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在符合现场实际的模拟图板上模拟预演。监护人唱票,操作人改变模拟图设备指示位置。

6.3 操作的基本要求

6.3.1在进行每项操作前,监护人和操作人应首先共同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和运用状态。

6.3.2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熟悉者作监护,另一人操作。

6.3.3 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项目依次操作,禁止跳项、倒项、添项、漏项及做与操作任务无关的工作。

6.3.4 进行每项操作时,先由监护人按操作项目内容高声唱票,操作人手指被操作设备及操作方向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无误后说:“对,执行!”,操作人才可进行操作。

6.3.5每项操作后,操作人必须在监护下认真检查操作质量,每项操作完成后监护人应立即在该项左侧作“√”记号。

6.3.6 开关的切、合操作以及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的操作要在该项操作完毕后立即在操作票中记入操作时间。其它操作项目可不填写操作时间。

6.3.7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运行主管报告,弄清问题后再继续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

6.3.8 其他操作注意事项按有关规程执行。

6.3.9 汇报、盖印与记录

操作结束后,按BPM审批流程提交审批结束,如纸质操作票各页加盖“已执行”印。操作任务及其起止时间、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

6.3.10操作票的编码规定:操作票的编号是由汉语拼音和年、月及第几次操作顺序号两段组成:第一段为汉语拼音代码,即:D代表电气专业,J代表汽机专业,L代表锅炉专业。第二段为年、月及第几次操作顺序号,即:NN为年份、YY为月份、ZZ为本专业在本月的第几次操作任务顺序号。

如:运行人员电气专业2016年5月份第1次操作的操作票编码为 D-160501。

7 纸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含附票)

7.1工作票、操作票应分别统一编号,不得重号或漏号,已编号使用的工作票、操作票不得遗失或撕毁,如已进行登记的操作票因其它原因未执行,应注明原因,盖“未执行”章并保留。

7.2 已执行的“操作票”均应在各页盖“已执行”印;已终结的工作票盖“已执行”印;作废的“两票”应盖“作废”印。填写操作票时,如最后一页有空格,应在空格内做一个“”标记,不留空格。

7.3 对工作票、操作票填写和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标准及《安规》相关规定的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票统计。

7.4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每月3日前由各部门安全员收回上月已结束的工作票、操作票进行分析,检查存在的问题或不合格原因,统计合格率,拟定对策,于每月的5日前(节假日顺延)汇总统计“两票”合格率后报安健环部。

7.5各部门均应建立“两票”台帐。已执行、作废和未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由各部门清点,统计后装订成册,并保存6个月。

7.6 安健环部人员定期抽查工作票执行情况,并按月对全公司已执行工作票进行统计汇总。

8 电子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含附票)

8.1 工作票、工作许可单、动火工作票、高处安全作业许可单、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有限空间监测数据记录单、操作票均实行电子化管理,以上票(单)的填写、签发、许可、安措确认、结票均按相应电子流程操作。

8.2 安健环部人员定期抽查电子工作票执行情况,研发中心(生产管理部)做好BPM两票系统维护。

8.3 如果系统故障,为保证检修及施工的正常进行,可按票(单)实物办票。

8.4工作完成后,电子票应及时关闭归档,结束的电子票必须在48小时内关闭归档。

9.工作票的保存期至少6个月。


二、风险作业安全知识

(一)动火作业安全知识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或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动火作业危害:对动火过程中产生的“火源”管理不当,或对动火环境的中的可燃物管理不善,极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3.动火作业安全监护重点

火灾必要三条件:燃烧的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因此,动火作业现场重点就是检查、管理好以上3个必要条件。

(1)动火作业的特殊工种(电焊、气割等)人员持证上岗。
(2)动火产生的火源受控,如电焊火星的溅射范围要在可视、受控范围内。重点注意火星坠落到非同一作业层面的隐患。
(3)动火设备、动火区域内确保无易燃易爆物资累积或离火源至少10米安全间距。重点注意可燃介质管理动火前的置换或清洗、测爆试验。
(4)现场配备灭火器。
(5)注意动火场所的通风,防止烟尘造成窒息、中毒。
(6)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按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7)动火结束后,要现场确认无潜在火灾隐患后方可撤离。

(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危害:高处坠落,极易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

3.高处作业监护重点:

(1)持有高处作业证(无高血压、心脏病等岗位禁忌病);

(2)系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带系在可有效承受拉拽力的物体上;

(3)穿软底防滑鞋。

(4)作业人员站立面可靠,比如脚手架跳板要固定、梯子要防滑倒。工作平台应尽可能设置围栏。

(5)现场具备上下高处作业平台的梯子,并要有扶手;否则应使用防坠器或其他确保上下过程安全的防护用品。

(6)工器具要尽可能固定,防止意外坠落伤人。

(7)作业过程中需要移动的,要配备“生命线”等其他便于安全带滑动的器具。
(8)高处作业区域下方要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穿行;
(9)注意避免太阳直晒、避免照明不足等影响。
(10)严禁高空抛物。
(11)现场环境嘈杂或高度超过5米,作业人员与地面要有联络器材。







一、单选题(每题2.5分)
3.

在工作票中对工作负有安全责任的有(     )

4. 有两个及以上检修专业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或各专业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        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工作票负责人为检修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专业间配合工作。各个项目工作负责人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及时向总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

所有转动机械检修后的试运行均由(     )执行。

6. 一个专业/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     )办理工作票。
7.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     )。
8. 事故抢修工作和事故紧急处理(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当值运行主管同意,且工作前落实做好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履行工作许可手续;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   )小时的,应补办工作票。
9.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    )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人员。
10.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立即在工作地段(     )挂接地线。
11. 在电力线路工作上,以下哪项不属于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
12. 下面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13. 在配电设备上工作时,必须按工作票上所列工作项目进行。工作班成员(    )在工作中擅自扩大工作任务,超范围工作。
14. 工作人员工作完毕撤离工作现场,且已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如又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15. 工作许可人核查(   )上的安全措施是否满足工作要求,如果不能满足,提出需补充或调整的安全措施。
16.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      )手中。
17. 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试验现场应设围栏,向外悬挂(     )的标示牌,并有人监护。
18.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    )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
19.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
20.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若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      )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致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可以参与工作。
21.

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应当判定为(       )。

22. 若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2小时到(    )处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三、判断题(每题2分)
23.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工作许可人负有确认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的职责。
24.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25. 当被试验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两端只要装设遮拦,就不用派人看守。
26.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判定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27. 电气工作人员只要可以参加,无论安规考试是否合格,都可以参加上岗从事电气工作。
28. 雷电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
29.

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0.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人监护。
31. 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2.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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