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适当性自查的调查问卷
1. 你的姓名
2. 你的岗位:
前台人员且为投资顾问
前台人员
后台人员
后台人员-柜台
经纪人
一、基础管理(非规范操作请补充说明)
3. 分支机构及员工销售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是否了解以下信息:(1)产品的结构、定价方式和杠杆情况;(2)产品信用风险的性质和复杂程度;(3)客户是否会被要求追加后续投资或承担后续债务;(4)客户可能产生的本金损失和最大损失;(5)可能存在的其他重大风险因素。
是
否(补充说明)
4. 是否存在向下列客户主动推荐、销售高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
(一)客户风险等级为最低类别的客户;
(二)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客户;
(三)公司认为不得主动向客户销售的其他情形。
是(补充说明
否
5. 是否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荐、销售高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
是(请补充说明)
否
6. "是否按照要求禁止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是
否(请补充说明
二、产品销售
7. 分支机构及员工销售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是否了解以下信息:(1)产品的结构、定价方式和杠杆情况;(2)产品信用风险的性质和复杂程度;(3)客户是否会被要求追加后续投资或承担后续债务;(4)客户可能产生的本金损失和最大损失;(5)可能存在的其他重大风险因素。
是
否(补充说明)
8. 金融产品存续期间,客户要求了解金融产品相关信息的,是否向客户告知委托人提供的金融产品相关信息,或者协助客户向委托人查询相关信息。
是
否(请补充说明
9. 分支机构及销售人员是否存在私自销售公司未代销的金融产品,如代销未经总部批准的金融产品,或先于总部审批通过时间开展宣传营销活动。
是(请补充说明
否
10. 销售资管、信托、私募基金等权益类金融产品时,是否由投资者测评风险调查问卷并签署《风险测评结果告知及投资者确认书》后,再向其推荐销售产品。客户签署的合格投资者承诺书、投资者申明、风险提示书、产品合同等材料是否准确完整。
是
否
11. 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荐金融产品时,是否履行适当性义务,包括(1)按照产品销售适当性匹配标准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适当的产品;(2)指导投资者签署风险提示书和产品合同;(3)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推荐有准入要求的产品;(4)通过短信向普通投资者发送产品信息,是否符合适当性三要素匹配的要求。(5)推荐、销售私募资管产品时,是否符合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得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要求。
是
否
12. 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等级产品的,是否揭示(1)产品的详细信息、重点特征和风险;(2)产品的主要费用、费率、重要权利、信息披露方式及频率;(3)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4)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方式;是否对其近6个月的交易投资行为及投资品种进行了解,是否向投资者揭示产品的高风险特征。
是
否
13. 向客户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投资期限和品种符合客户的投资目标;(2)风险等级符合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3)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确认已充分理解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风险。
是
否
14. 销售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管理人产品,经评估确定可以销售的,是否以书面形式向投资人充分披露,并在销售行为发生时由投资人签字确认。
是
否
15. 是否向金融产品约定相应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个人募集资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多人拼凑、资金借贷等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的情况。
是
否
16. 是否根据公司制度要求履行推荐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介绍拟推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管理能力,风控制度,历史业绩等;(2)协助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职调查;(3)协助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及产品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是
否
17. 产品推荐或代销前,是否参加产品路演?
是
否
18. 推荐材料是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是
否
19. 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是
否
20. 是否夸大或者片面推荐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是
否
21. 是否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是
否
22. 是否存在以登记备案、金融机构托管、政府出资等名义为增信手段进行误导性宣传推荐?
是
否
23. 是否向投资者有效揭示实际承担金融产品销售业务的主体、 所销售的金融产品等重要信息,是否存在以过度包装服务平台、服务品牌等方式模糊上述重要信息,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是
否
24. 是否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是否未出现推荐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的情况?
是
否
25. 是否有恶意贬低同行?
是
否
26. 是否存在向产品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比例的行为?是否存在与投资者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
是
否
27. 推荐过程中是否出现以低于面值的价格或以变相降低销售价格的方式销售基金的行为(如抽奖,回扣,送实物,送保险,送现金,送基金份额或其他产品等)?
是
否
28. 是否发生挪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认购、申购和赎回资金的行为?
是
否
29. 代销私募基金是否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合格投资者认证-》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是
否
30. 销售人员是否存在通过公开渠道推荐资管、信托、私募基金等私募类金融产品?是否存在未经备案审核擅自制作和发布产品宣传材料的行为?
是
否
31. 是否向投资者说明因产品设计、运营、或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是
否
32. 销售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向投资者进行金融产品的宣传:(1)使用夸大事实、误导投资人的销售和宣传方式;(2)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3)向客户提供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4)使用有损其他销售机构利益或形象的方式或用语;(5)擅自制作宣传材料:(6)向投资者就不确定的事项提供确定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是
否
33. 是否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是否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是否使用除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是否存在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情况?
是
否
34. 客户服务记录是否有相应留痕?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
是
否
35. 客户通知及参加活动的相关留痕记录是否完备。包括但不限于月报、季报、周净值或服务告知留痕等?
是
否
三、基金投顾(非规范操作请补充说明)
36. 开展基金投顾业务时是否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基金投顾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试点资格被取消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风险。
是
否
37. 是否向投资者提示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存在差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是
否
38. 风险揭示书是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投资者在通过互联网在线方式使用公司基金投顾服务时,签订风险揭示书前是否提供充足的阅读时间。
是
否
39. 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是否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不得承诺收益或作出保本承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提及模拟业绩、为个别投资者创造的收益,不得预测未来业绩。提及过往业绩的,是否为1年以上的特定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整体业绩,并向投资者特别提示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为其他投资者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
是
否
四、财富管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40. 向客户提供投顾产品前,是否已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
是
否
41. 是否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并按照适当性工作制度中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保存。
是
否
42. 是否严格执行投顾产品风险等级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强匹配原则。
是
否
43. 是否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等级的投顾产品。
是
否
44. 是否私自销售未审核、非公司投顾产品。
是
否
45. 是否私自制作发布未经公司审核的宣传资料。
是
否
46. 宣传材料是否标注风险等级、投资范围、费用结构,不夸大收益、不误导投资者。
是
否
47. 宣传活动中是否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是
否
48. 投顾服务费是否统一通过公司账户收取。
是
否
49. 是否存在员工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投顾服务费。
是
否
50. 本人郑重承诺:本次问卷所填写的全部信息、描述内容均真实、客观、完整,不存在虚构、隐瞒、误导性陈述;清楚知晓填报不实可能带来的合规责任与相关后果。(填写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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