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助学金申请由同学自愿申请为主,班级了解特困的学生,可以班级推荐。请仔细阅读《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文件。
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援助:
1.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或填写的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2.在认定过程中违背认定原则的;
3.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的;
4.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
6.学校认定的有其他不适宜接受经济资助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