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多名同事在阿联酋参加一个展会,参展同事所住的酒店离展馆有约2小时的车程。为了方便出行,需要从当地租用4辆车,在综合考虑了成本、安全等因素后,中东大区总裁和大家沟通不雇佣当地的司机,而是由4位有当地驾驶资质且驾驶经验丰富的参展同事负责开车,最终是总裁和来自大区、产线的四位同事在承担展会工作之余,主动站出来承担了司机的职责,连续多日驾车载着大家往返于酒店与展馆。展会结束后,中东大区总裁到租车公司归还车辆时被告知,他本人与另一位产线同事驾驶的两辆车分别有违章记录,需要缴纳2000多人民币的罚款。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因个人原因驾车出现的违章罚款应该由驾车人自行承担。中东大区总裁不确定如何处理合适,向国际营销集团总裁请示。
如果您是国际营销集团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