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水库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协同治理调查问卷\nA 卷 · 部门管理人员卷

尊敬的同志: 您好!本问卷旨在了解釜山水库跨天长、来安饮用水水源地协同治理的真实状况,为完善跨界联防联控机制提供参考。问卷匿名,答案无对错,全部数据仅用于学术研究,不作考核依据。预计用时 8 分钟。感谢支持!

一、基本情况

A1 您所在单位类型:
A2 您所在层级/行政区:
A3 您的职务层级:
A4 从事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的年限:
A5 参与跨界(天长—来安)协同事务的频率:
A6 参与过哪些跨界协同工作:
A7 您是否了解《釜山水库水源地水质提升方案》(2025 年):

二、权责与考核(本卷重点)

A8 您认为目前天长、来安在釜山水库水源保护上的职责划分:
A9 据您了解,釜山水库流域面积绝大部分位于来安境内、取水与管理主要在天长一侧。您认为这种"成本在来安、收益在天长"的格局:
A10 对于方案中提出的"将省控断面调整至两县市交界处、考核责任单位调整为来安"的建议,您的态度是:
A11 您认为当前釜山水库的考核责任主体应当是谁:
A12 2022 年起,来安在釜山水库新建 2 万 t/d 水厂给周边乡镇供水,供水格局由"天长单一取水"变为"两地共同取水"。您认为这一变化:
A13 跨界出现责任争议时,目前的解决方式主要是:

三、协同机制运行现状(1=完全不同意 … 5=完全同意)

  • 完全不同意
  • 2
  • 3
  • 4
  • 完全同意
A14 已建立常态化的跨界协商平台(联席会议等)
A15 协商平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A16 联席会议能就实质问题形成共识,而非仅通报情况
A17 跨界协同事项有清晰的责任清单与完成时限
A18 两地之间已实现水质监测数据的共享与互认
A19 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有统一的应急响应流程
A20 联防联控协议对不履约情形规定了明确后果
A21 跨界协同工作被实质纳入两地年度考核
A22 市级部门在跨界协同中发挥了有效的牵头作用
A23 市级部门拥有可调配的激励与约束资源(资金、考核、约谈等)
A24 两地相关部门之间保持经常性、面对面的沟通
A25 两地工作人员之间建立了较高的互信
A26 近两年跨界协同产生了可见的治理成果

四、成本与风险感知(1=完全不存在 … 5=非常严重)

  • 完全不存在
  • 2
  • 3
  • 4
  • 非常严重
A27 获取对方辖区污染源与治理信息存在困难(信息成本)
A28 就治理责任与资金投入达成一致耗时费力(谈判成本)
A29 跨界联合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定依据与程序(执行成本)
A30 对协同事项落实情况缺乏有效跟踪与问责(监督成本)
A31 常出现"谁来牵头、谁说了算"的推诿(协调风险)
A32 保护成本与治理投入的分摊方案难以达成(分配风险)
A33 担心对方在作出治理承诺后中途松动或回摆(背叛风险)

五、碎片化表现(1=完全不存在 … 5=非常严重)

  • 完全不存在
  • 2
  • 3
  • 4
  • 非常严重
A34 市级目标与县市执行之间存在目标不一致
A35 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等部门职责交叉或存在空白
A36 各部门的数据与业务平台相互割裂、未打通
A37 供水企业、库区村集体等主体参与治理的渠道有限
A38 公众监督与举报在水源保护中作用有限

六、双向认知评价(本卷创新设计)


请分别就"来安县"与"天长市"打分,1=很低 … 5=很高。

A39 履职的主动性
  • 很低
  • 2
  • 3
  • 4
  • 很高
来安县
天长市
A40 信息提供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 很低
  • 2
  • 3
  • 4
  • 很高
来安县
天长市
A41 配合联合行动的积极性
  • 很低
  • 2
  • 3
  • 4
  • 很高
来安县
天长市
A42 治理投入(资金、人员)的充足性
  • 很低
  • 2
  • 3
  • 4
  • 很高
来安县
天长市

七、对策偏好

A43 您认为当前最严重的三个堵点是:
A44 最应优先建立或强化的机制:
A45 生态补偿应由哪一级主导:
A46 开放题:请举一个您亲历的跨界协同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
A47 开放题:您认为釜山水库跨界治理最关键的突破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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