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意见汇总0930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不计名方式进行参与,请老师们首先仔细查看《庆云县中丁乡初级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本着公平公正的角度,填写调查问卷。
1.
一、任现职年限分
每年 0.3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2. 二、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近 3 年的考核,每年考核优秀记 10 分,合格记 8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3. 三、班主任加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4.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一)综合荣誉
国家级记 20 分,省级记 15 分,市级记 10 分,县级记 5 分。
同一学年相关联奖项不重复积分,如优秀班主任附带优秀教师等关联优秀教师、因获得县级师德标
兵而推举为市级师德标兵等情况,同一学年只记一种,计最高,不重复积分,其他类同。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5. 四、个人荣誉加分
(二)教学业务类获奖-第一类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6. 四、个人荣誉加分
(二)教学业务类获奖-第二类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7.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1.教学成果类
由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国家认可的成果类获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德
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国家一等奖 15 分,国家二等奖 14 分,国家三等奖 13 分,省一等奖 12 分,省二等奖 11 分,省三
等奖 10 分,市一等奖 9 分,市二等奖 8 分,市三等奖 7 分,县一等奖 6 分,县二等奖 5 分,县三等奖 4分。
成果奖证书出现 2 人及 2 人以上获奖人情况:包括成果主持人在内的前三位按 100%折算,第四位直
至最后按 50%折算。
集体、团体奖获奖且没有教师姓名的不在统计范围内。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8.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2.获奖论文类
获奖论文仅限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论文,参考教学成果奖规则 40%赋分。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
的按最高赋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9.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3.指导教师类
指导教师类主要针对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认可的相关指导老师、阅卷教师类,国家级 5 分,省级 3 分、
市级 2 分、县级 1 分。因指导网络学生答题类等情况获得的指导教师按上述 10%赋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10.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 刊号和
CN 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且文章必须提供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数据库检索证
明,无法提供检索证明的不在赋分范围内:
1.公开发表论文
(1)核心期刊类:核心期刊证明材料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及在南京大学编
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扩展版来源期刊、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
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的检索证明,必须满足在该刊所被
认可时间段内。发表第一位作者 10 分,其他位作者 4 分。
作为主要完成人(独立或第 1 位)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也算作核心期刊。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11.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2)国家、省级期刊类:结合数据库论文质量进行梯度赋分: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发表第一位 5 分,
其他 1 分;万方数据库检索到按中国知网的 60%赋分;维普数据库检索到的按中国知网的 40%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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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3)报纸类:必须为教学理论成果(不是散文、感想等等)发表在重要报纸包括仅限以下几种报
纸: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证明材料包括报纸版头、版
记和正文。第一位 5 分,其他位作者 2 分。
《大众日报》《中国教师报》《山东省教育报》按国家级报刊 60%赋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13.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4)市级期刊只认可《德州市教科研》:发表第一位 2.5 分,其他 0.5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14.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5)县级期刊只认可《庆云县教科研》:发表第一位 1.75 分,其他 0.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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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2.著作、教材类:(限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教材,不包括习题集等)
著作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或者在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选择出版物查询功能,输入 ISBN
编号或 CIP 编号。能够检测出的为正规计入,否则不予承认。同时必须有参与书编撰的证明材料。仅限:
主编 8 分、副主编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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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经教育行政部门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科研部门组织逐级申报的课题仅限两类:(1)国家、省、
市、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的规划课题;(2)省、市、县教研室负责的教育教学研究室
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小课题。
协会、学会课题仅限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结题的三个学会课题:中国教育学会、山东省教育学
会、德州市教育学会。
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仅限: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
其他所有协会、学会课题均不在统计范围内。
课题必须是结题课题,未结题的不参评。
国家级课题主持人 10 分,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前五位参与者 5 分,其他参与者 2.5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17.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省级课题主持人 8 分,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前四位参与者 4 分,其他参与者 2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18.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市级课题主持人 4 分,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前三位参与者 2 分,其他参与者 1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19.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县级课题主持人 2 分,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前三位参与者 1 分,其他参与者 0.5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20. 四、个人荣誉加分
(三)教学成果及课题研究类
中国教育学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德州市教育学会、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课题按上述标准 50%赋
分。
(是否同意,不同意请填写你的意见)
21. 是否还有其他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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