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06-001(主责部门:宜宾校区)宜宾校区党委会、管委会议事规则尚未完成制定(修订),校区财务制度仍以“党政联席会议”为财务事项决策机构,与2025年40号文确立的校区党委领导下的管委会运行体制不一致,校区重大事项决策主体和程序不明。
DW-06-002(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在采购(30万元为界)、维修项目(30万元为界)、资产管理、经费支出审核等方面的授权边界执行不严格,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和审批、越权决策的风险。
DW-06-003(主责部门:财务处)《宜宾校区财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引用的上位制度已被废止、大额资金支付审批额度与现行办法不一致,校区财务报销和资金支付依据失效,存在审批越权和资金安全风险。
DW-06-004(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年度收支预算编制申报、学校审批下拨、创收收入分配和年度结余经费管理缺少细化规则,存在预算编制与执行差异大、创收收入未全额入账、结余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风险。
DW-06-005(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自有资产与宜宾市投建资产权属和边界不清,市投建资产未在学校各类报表中如实全面反映,存在账实不符、资产流失和重复配置风险。
DW-06-006(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管理队伍以劳动合同聘用制为主,合同聘用制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由校长授权校区选聘,薪酬分配方案和职级管理办法由校区制定后报批,选聘程序、薪酬绩效和晋升缺少统一标准,存在用工不规范和廉洁风险。
DW-06-007(主责部门:财务处)校区一般财务人员由校区协商财务处后选聘、日常由校区管理,财务人员独立性不足,资金结算岗位不相容分离、无现金U盾及密码分离保管等要求落实依赖自觉,存在资金风险和监督弱化。
DW-06-008(主责部门:财务处)校区差旅等配套规定所依据的上位制度已被废止(《宜宾校区差旅相关事项规定》全文依据《成都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24〕35号)执行,该办法已被成理校发〔2025〕33号废止),校区执行的报销标准与现行制度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