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知识考试
本考试主要考察对《护士条例》知识的掌握情况。请根据条例内容认真作答。
1. 您的姓名:
2. 您的部门:
护理部
医务部
财务运营与管理部
住院部
门急诊、专科
公共卫生部
分中心
滨河站
行政办公室
考试说明:本考试共15题,其中单选题10题,每题7分;多选题5题,每题6分。请根据《护士条例》相关内容作答。
3. 《护士条例》自哪一天起施行?
2008年1月23日
2008年1月31日
2008年5月12日
2008年5月1日
4.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提出?
1年
2年
3年
5年
5. 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
3年
5年
10年
长期有效
6.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多少日申请延续注册?
15日
30日
60日
90日
7. 收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7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8. 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多少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1年
2年
3年
5年
9.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时,应当如何处理?
立即通知医师
先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等待医师查房时再报告
自行决定治疗方案
10. 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不得高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由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床位自行确定
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临时确定
11.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拟执业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拟执业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12.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哪类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在护士指导下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有效的护士
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护理活动的人员
13.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
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14.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
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行修改医嘱并独立决定治疗方案
15.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哪些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允许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
16.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哪些情形,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
泄露患者隐私
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17.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哪些保障?
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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