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
2.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经验,实绩突出。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大局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办学治校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调沟通,团结同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员和群众信得过,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5.候选人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党员,具有 5 年以上的党龄,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能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