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低值易耗品供应商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履约能力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采购管理质效,现组织开展本年度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有关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若本二级单位与对应供应商本年度无业务合作,直接选择【无合作】,无需进行评分;
2.存在业务合作的,请结合供应商实际履约情况客观打分;
3. 📌评分标准: 5 分=优秀(远超要求)
4 分=良好(满足要求)
3 分=合格(基本达标)
2 分=较差(频繁出现问题)
1 分=很差(严重影响工作)
4.评价结果将作为供应商后续准入、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请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写。
本问卷所有评价内容仅用于内部供应商动态管理,不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