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复习题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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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以及配装号或类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2、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化学品的生产供应企业编印,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3、如果储存容器合适的情况下,硫酸、硝酸、盐酸及烧碱都可储存于一般货棚内。
4、易燃液体的蒸汽很容易被引燃。
5、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地主导风向的上风方向和河流下游的区域。
6、在无法将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降低到最高容许浓度以下时,工人必须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7、爆炸下限越低,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危险性越小。
8、自燃点与闪点一样都是可燃物质的固有性质。
9、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与响应要求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评价其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应急响应的需要。
10、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小的警示词。
11、企业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12、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有关人员的事故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3、持续改进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不断寻求方法持续改进自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其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从而不断消除、降低或控制各类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风险。
14、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中要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15、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16、安全文化的建设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不明显。
17、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企业,不适用于个人或私有企业。
1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9、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中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0、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可以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22、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工作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2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而非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24、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可燃固体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25、本质安全化原则只可以应用于设备、设施,不能应用于建设项目。
26、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在厂内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再办理经营许可证。
27、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2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9、锅炉工作压力越低,汽、水重度差越小压力越高,汽、水重度差越大。
30、可以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车直接向气瓶灌装。
3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32、气瓶充装站只要具备相当规模,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也可以从事充装工作。
33、人身触电事故特指电击事故。
34、通风情况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重要因素,它分为一般机械通风和局部机械通风两种类型。
35、火花放电释放的能量较小。
36、输送易爆有毒的液化气体时应在压出管线上装有压力调节和超压切断泵的连锁装置、温控和超温信号等安全装置。
37、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38、可燃物质的自燃点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它与其他因素无关。
39、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40、用人单位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41、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不能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42、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再次鉴定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3、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4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4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4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7、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4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进口、出口或者过境、转运、通运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49、装卸毒害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51、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
5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5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以及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5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5、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6、上级单位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57、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尽可能不拖延、推诿。
58、单位要根据需要,没有必要引进、采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59、应急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明确、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60、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工会主席任总指挥;有关人员任副总指挥。
6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2、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63、易燃固体在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摩擦撞击等外力作用。
64、安全标签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栓、喷印在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若改换包装,可由改换单位重新粘贴、挂栓、喷印。
65、危险、有害因素指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66、一般说来,液体密度越大,闪点越高,自燃点也越高,故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越小。
6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8、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
69、安全标准化是指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70、有毒品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
71、储存腐蚀性物品的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防腐蚀处理。
7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酌情提供。
73、无论是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74、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管理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7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7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77、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以一边经营一边申请许可证。
78、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一份关于危险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理、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
79、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80、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的误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粘贴、挂拴、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及储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81、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单人保管制度。
82、当危险化学品发生紧急事故后,可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中提供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对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
83、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84、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5、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86、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防止事故发生,采取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的技术措施。
87、对储存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可直接排入大气。
88、锅炉水循环的停滞会造成受热面过热、鼓包、管子涨粗甚至爆管事故。
89、每种材料对不同的介质、甚至对同一介质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的耐腐蚀性是不一样的。
9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91、静电电击是瞬间冲击性的电击。
92、工频交流电流的频率越高,对人体的伤害作用越大。
93、电火花就是指事故火花。
94、采样器内剩余的油样及洗刷采样器的油品必须倒回罐内。
95、加油站邻近单位发生火灾时,可继续营业但应向上级报告。
96、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包括: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缺乏必要的安全卫生技术设施、缺乏安全防护设施等。
97、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98、不定期对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物质进行监测是防毒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
99、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10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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